“你管三天叫‘好久以前’?”
“度量时间方面,人各有不同。”
莫向晚耸耸肩。
好像也挺合理。
都说天才们惜秒如金,一天能干很多事,说三天等于一个世纪也不为过。
小派来回扒着两人的大腿,疯狂哈气,祈求来口肉吃。
“一会儿给你块骨头。”
莫向晚温柔地摸摸它的脑袋,对甄巧嘱咐道,“你第一块也别吃得太干净,骨头上给小派留点肉。”
“嗯,小派,过来。”
甄巧挥挥骨头,一直卖萌的小边牧就屁颠屁颠跑了过来。
这道脆笋豆腐羹完完全全做在了甄巧的舌头审美上。不一会儿,她就吃完了一半。
而莫向晚则默默吃糖醋排骨和米饭,基本没碰过脆笋豆腐羹。
“你不吃?”
莫向晚斯文地咽下一口米饭:“以你的食量,扫荡完这盆都不是问题。”
甄巧汗颜:“这也不是我不让你吃的理由。”
说完,她便立刻停下舀羹汤的勺子,转战米饭。
“你第一次吃,都让给你,以后我再跟你抢食。”
……
甄巧一拍桌子:“什么,原来你做过一次了啊!我说呢!”
难怪能做得这么完美。
莫向晚笑得很神秘。
那样的笑容让人想起了深藏莫吉托中的黄绿森林。
甄巧不再客气,气鼓鼓将整碗脆笋豆腐羹拉了过来。
吃着吃着,舌尖的刺激让她想起了什么。
就是这种味道,清淡养生却让人欲罢不能,和莫向晚做过的所有菜都是一种风格。明明是个彪悍的北方人,做菜却总有一股恬淡的粤菜味。
吃着吃着,舌尖的刺激让她想起了什么。
每天吃到他做的菜是世上最大的幸福,能收到来自他的全世界,也想把自己的全世界给他,就像那时……哪时?
思绪又开始飘。
头又有疼的趋势了。
突然,莫向晚冷不丁地说话了。
“我有一个提议。”
甄巧深吸一口气,拿起手边的玻璃杯喝水:“什么?”
“为了不让我变成魔法师,也不让你变成女巫。”
莫向晚吃一口菜,笑笑,“如果三十岁我们都没结婚,一起过得了。”
听到这句话,正喝一口水的甄巧差点喷出来。她狼狈地擦擦嘴,瞪大眼睛:“你说什么?”
一定是没听清楚,一定是没听清楚。
莫向晚移开眼神:“我只说一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