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秒钟后,我好不容易找到了一件黑色毛衣,还起球了。
扯了扯还是穿上了,在这个特别的夜晚,为了营造仪式感,我还在头上套了一个黑色塑料袋,然后在眼睛和嘴巴的地方戳了个孔。
造型完美,时间完美。
我出门了,熟门熟路地避开一个个爆炸点,躲开了枪击触发密集点,摸着这些天在墙上留下的痕迹,安静地走进了黑夜。
天空亮堂堂的,疯子们为爆炸发出狂欢,商店被劫掠一空,上一秒还在为抢到今晚最多东西欢呼的家伙下一秒就被一枪爆头,脑花子溅起三尺高。
狂欢进入了高潮,火光把天空染红,像是放起了一簇一簇的烟花。
漆黑的巷道里,我挪了挪身子,一把推开挡在身前的男人,在他不可置信的目光下从他胸膛里抽出了一把带血的短刀。
寒光冽冽,天空砰的一声落下,倒映出男人不可置信的脸庞。
他还剩一口气,倒下的时候张了张嘴似乎想说什么。
我凑近,听见他说:“……你……杀……老板不会……放过……”
噗嗤——
又是一刀,红刀子进红刀子出。
烦人,又是一个覃之鹤的走狗。
我掏了掏耳朵,一脚踩在他的身上,嘀咕:“还好出门前磨了刀。”
男人原本闪烁着惊怒之光的眼睛在听见我的话后挣扎着看向了我手里的刀,熟悉的造型看得他瞪大了眼睛,起初被偷袭时他只意外沈雾有这样利落的身手,完全没注意他用的什么武器,现在被一提醒,他才发现夺走他的性命的是什么。
男人不断喘着粗气,不过几秒他眼里的光彩就熄灭了。
男人大概是没想到会死的这么随便。
杀他的是一把家家户户很常见的水果刀。
最近通货膨胀严重,市价涨到了一百五星币一把。
不久前刚被我从衣柜里找出来。
零点十三分五十六秒。
我杀了一个人。
但意外的我的心里没有萌生出什么罪恶感,因为我心里清楚在八二区这种地方仅靠善良是活不下去的,你的善良占了上风,你就一定会被欺负,最后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
男人死的不冤,他是覃之鹤派来监视我的人之一,而现在的我没有选择,只能杀了他。
他的手里也不干净,前几日我还看到他杀了一对父女,就因为那对父女撞到他之后没有及时道歉。
可那对父女都是盲人,他们并不是没有道歉,只是没有及时道歉而已。
男人还是杀了他们,抢走了他们身上所有的钱,填补了一小部分他在十分钟前赌输的钱包。
他不是好人,我现在也一定不是了,用他做过的恶事来模糊我杀了他这个事实虽然牵强和可耻,但不可否认我的内心得到一丝安慰。
就像是在耳边说:沈雾你没有错,你杀的是恶人,你是在为民除害,不要怕!
我也确实不怕了,溅落到脸颊上的血是犯罪的证据,渗入我的体内,那一刻我承认了自己的过错,同时弯腰把一张旧照片放到了男人尸体的胸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