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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頁(第1页)

她對著他一樂,有點得意,也有點害羞。

他在她臉上「叭」的親了一大口,「我就說我是個有福的,有你這麼個小軍師!」

。。。。。。

第二天上午,6清昶把金衹天喊到房間內,關上門避著人密談起來。

半個鐘頭後金衹天出來了,旁人問軍座找他做什麼,他也只說是軍座吩咐他為張將軍所贈的房子採買家具。

然後他把自己關進屋子裡琢磨6清昶派給他的活。

方才6清昶已經把情況分析得很明白,軍政部部長,不小的官,出門時帶的護衛保鏢必不會少。如果他們在大街上衝上去開槍——打得准了事情也許能成,可部長的保鏢們會立刻亂槍打死行兇刺客;要是打不准更完,所以效仿荊軻是萬萬行不通的,只能智取。

瑞雪說要將一場刺殺做得漂亮成功,就要找最不像刺客的人去做。6清昶聽了,但也沒有百分百聽——真全找外人他信不過,他認為憑著金衹天的長相,只需要一身中山裝一個報童帽就可以就地變身男學生,是最合適不過的人選。瑞雪還說為保險起見,可以再選一個更不起眼的幫手。。。

金衹天對於此差事倒也不甚怨恨,他知道在人家手底下拿錢,沒有成天吃閒飯的道理。但6清昶說「辦好了最好,壞了也沒有關係」這句話他就不贊同了,要是「壞了」丟的是他的命,於6清昶當然是「沒有關係」。

金衹天琢磨了許久,沒想出比6清昶耳語給他的更好的主意,便起身出了房間。從前副官處的支出是顏旭笙管,現換了梅卿代班。金衹天去找梅卿開了條子要了一千五百塊錢,理由寫的是「為軍座採辦家的地毯窗簾」。他揣著一千五百塊錢出門到汽車行里花八十塊租了輛別克,隨後按6清昶說的開著汽車轉到了城西的一家戲園子。

這時候不早不晚的,大戲還沒有開始唱,自然也沒觀眾們出入。金衹天進去就抓了個夥計問道:「勞駕,你們這管事的是誰?麻煩你幫我喊出來。」

那個夥計看他長得很顯小,穿的衣料很好,並且還開了輛轎車,便認定這是個富人家的小少爺,大概是想和班主談包場看戲的事。也不敢怠慢,馬上就叫來了老班主。

金衹天說,他不為別的,就想贖個人出來。不指定誰,但太小聽不懂人話的不行,太大成人了也不行,就要十四五六的。

班主面露難色:「這位爺,我多嘴一句,您要這孩子是幹什麼啊?十四十六的…我說實話,這年紀的孩子再過一兩年就能出師上台掙錢了,我從小養到大的,這個時候賣給您…」

「一千。」

「哎呦,這…行!那您要哪個孩子呢?我這兒符合您說的年齡的有八九個,這會子正在後院吃飯呢,要不我帶您瞧瞧去?」老班主帶著戲班子走南闖北多年,也稱得上見多識廣,知道有些人愛逛相公堂子,也有些人好這種沒完全長成雌雄莫辨的小戲子,他於是猜想眼前人大概就是有這種嗜好的。一千塊實在是很可觀的數字,要買人,那就賣吧!

但金衹天隨他到了後院後,環顧一圈卻沒選班長推到前面的幾個唱旦角的。他挑了一個學武生的小男孩,今年十四歲。

金衹天自有他的考慮,學花旦的孩子以後是要登台扮虞姬貴妃的,身段不能長得太胖壯。班主有了理由省口糧不給他們吃飽飯,一個個瘦的像紙片,細脖子頂著小腦袋,看上去就沒二分力氣——那不行,他得找一個健康的好小子,輔助他去完成一項危險事情。

從戲班子領走了小男孩,金衹天開著汽車帶他去了一間飯館,點了幾個好菜讓他打牙祭。

小男孩吃了半碟子紅燒肉後便放了筷子,戰戰兢兢地抬了頭:「先生,您姓什麼呀?師傅說我以後就跟著您了,您要讓我跟您幹什麼去啊。」

金衹天喝了一口茶葉渣子泡的茶,遲疑了片刻,「我姓金。這飯好吃嗎?」

小男孩點點頭:「好吃,比戲園子裡好吃多啦。」

金衹天微笑起來:「那以後你要聽話。你叫什麼名字?」

「我還沒登過台,還沒大名呢。我跟師傅姓田,師傅叫我小三兒。」

這天往後,在同僚們眼裡金衹天這人就消失了,但沒什麼好奇怪的,軍座讓副官長出差辦事也是正常。

金衹天在一個很不起眼的胡同里月租了一間很不起眼的小房子,然後就帶著小三兒在這住下了。他一天一趟的去飯館買好菜好飯,開宴席似的運回來擺一桌子,看著小三兒吃一半,然後帶他出去跑步,在城郊遛馬似的跑一下午回來,再把剩的菜飯熱一熱吃光。

小三兒心裡很奇怪,不知道金先生是何用意;但他從前在戲園子裡終日練功耍槍弄棒還要倒立劈叉,所以也不覺得每天跑步有多痛苦。至多是辛苦,再說了金先生不僅在辛苦過後給他吃肉,還不打他呢——師傅老打人。

金衹天當然不是要培養小三兒做一個長跑冠軍,他是為了訓練這孩子的度,越快越好。

如此跑了半個月,金衹天感覺差不多了。

這天晚上他鎖上小房子的門,拿出一把手槍向小三兒演示了如何拆卸、如何放置子彈、如何壓入彈夾、如何開槍。

「金先生,您這是要幹什麼呢?我學這個幹嘛啊?」

「我要開槍殺一個人,讓你學這個是因為你要跟著我。如果有意外,你要會補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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