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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第3页)

他没想到陈乐筝如今还住在这里,以陈乐筝想在同学聚会上显示的财力来看,也不应该还住在这里。但陆温乔在看见陈乐筝的直播背景和那张自拍照,看到墙壁上的涂鸦时,就确认了房间的所在地。

一路过去,狭窄的路旁都已经停满了私家车。

他只能暂时在陈乐筝家楼下的空地里停下。

躺在副驾驶座里的陈乐筝,因为酒醉醺醺加上容易晕车,在上车不久之后就睡着了。

不管陆温乔会把他带去哪里,做任何好事还是坏事,他竟然都无知无觉。

陆温乔解开身上的安全带,目光自然而然地直视出去,看见光秃秃的车头中央,觉得有些碍眼,然后才转头看向旁边沉睡着的陈乐筝。

陈乐筝穿的是那天直播时特地“给大家”

看的那套衣服。

黄色的薄背心上沾着枯草,已经皱皱巴巴,衬衣衣袖也被撸到了手肘之上。自拍照里截去了脖子以上的部分,此时再看,面目可憎的小丑主播却有一张温顺的脸,他看起来非常安静,还有些可怜。

陆温乔伸手碰到陈乐筝的手臂,触感很凉。

他推了两下陈乐筝的肩膀,最后拍了拍陈乐筝的脸,陈乐筝才倏然转醒。

他转动眼珠,傻傻地和陆温乔对视了。

银行卡里瞬间痛失好几万块的失落和悲伤,让陈乐筝接受了眼前这个美梦的馈赠。

钱并不是全白花了。

小时候,用仅有的五毛零花钱,可以维系一小阵子和同学的塑料友谊。

用一瓶很贵的果粒多饮料,则可以和陆温乔学长产生更多的联系。

从此,检查日的清早进校园时,陈乐筝故意把红领巾藏在衣领里面的行为,总会让陆温乔第一个逮住他。

全校集体参加秋游时,晕车晕成菜鸡一只的陈乐筝在回到校门口后脸色惨白,老师问谁能帮忙送他回家,最后是顺路的陆温乔接受了指派。

快快乐乐放暑假时,陈乐筝在小区附近乱窜,遇上和蔼可亲的陆奶奶,还能被邀请到陆温乔的家里吃上一支冰棍。他总是大大方方四处张望,又像个贼一样四处偷窥陆温乔的生活痕迹。

尽管陆温乔逮住他之后只会让他登记签名,送他到家之后朝大人说明完情况就会离开,暑假时也永远不在家里,不会和他一样顶着烈日在外面瞎玩和无所事事。

直到陈乐筝都快小学毕业了,那个比较特殊的一天才真正来临。

寒潮来袭,凉风骤起,秋季校运会举办在即,陈乐筝却在为另一件事情犯愁。

他是个不太记得过生日的人,因为生日那天不会有蛋糕,只有他已经吃腻了的两个鸡蛋和一顿家常大餐。

虽然这样也很开心了,但和同学嘴里所说的“过生日”

,好像依然差了一大截。

同学们过生日的时候会互送礼物。

陈乐筝不知道该给自己的朋友送什么,于是花一下午做了个手工的小花篮。可他送完了花篮,同学过完了生日,他的“好朋友”

却借着准备运动会,对他越来越爱搭不理了。

陈乐筝对和自己无关的运动会毫无兴趣。

除了同班同学,他认识的其他人——唯一的陆温乔学长早已毕业,这运动会就更没有什么可看的了。

等班长和老师点完两遍名,他拎上书包就溜出了学校。

他打算拿零花钱去买一瓶果粒多,然后回来送给要参加长跑比赛的好朋友。

可他最后坐在了社区花园里的假山上,那瓶果粒多就放在他脚边的书包上。

陈乐筝看着太阳落山,夕阳把远处的房屋、近处的假山和他都涂抹成了泛橘的金色,汽车像甲壳虫一样从路的这头挪向那头。

如果没有把果粒多送人,那么可以拿来给自己喝的。可是为什么干坐了这么久,都没有想过打开喝一口呢?他明明特别喜欢这个味道。

陈乐筝嘴唇干燥,呆滞地在假山上一动不动时,很突然的,他看见放学回来的陆温乔从那个路口走了出来。

陆温乔也冒着泛橘的金光,离陈乐筝越来越近,越来越近,一时间有些晃人眼睛。

假山上的小石子咕噜往下滚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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