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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家已是晚上八点。
我习惯性做好了两人份的饭菜,在门口留了盏灯。
那是我这么多年来的习惯。
温衍新的厂子三班倒,有时跟人换班来不及通知我,饭菜冷了又热,热了又冷。
但他总能赶在我耐心耗尽前回来。
像饿死鬼似的,大口大口扒拉饭菜。
“真香!”
嘴边还粘着饭粒,“一想到家里有热饭热菜,我就归心似箭了!”
我笑得眼圈红了。
温衍新的虚影被风吹散。
我把吃不完的饭菜用打包盒装了,留给小区的流浪猫狗。
回家时,顺手把门口的灯灭了。
洗漱过后,我刚准备上床睡觉,温衍新就回来了。
门口漆黑,他被绊了一跤。
骂了句脏话。
我恍然发觉,这男人也不过尔尔,粗俗不堪。
“吃饭没?”
我不应。
“给你打包了点剩菜。”
我不答。
温衍新逐渐丧失耐心,“爱吃吃不吃拉倒。”
踢了两脚鞋柜泄愤,他一头扎进浴室洗漱。
哗啦啦的水声没掩盖住他手机的提示音。
温衍新眼睛不好,我给他买的宽屏手机都是大字体。
故而,林月枚发来的爱心表情显得尤为突兀。
两人是青梅竹马,一个街头一个巷尾。
身边人都在说,若非林月枚嫁去了国外,应该会跟温衍新在一块。
我就是当闲话听着。
可后来,林月枚回来了,成了个寡妇。
没生育的她依然年轻。
看起来像四十出头,风韵犹存。
身边人让我盯着点,我也只是一笑置之。
不是我没有危机感,而是我坚信我跟温衍新一起三十年的风雨,不会那么轻易被替代。
可我错了。
他在我们三十周年结婚纪念日那天,赶去陪死了老公正伤心的林月枚喝酒消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