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樱樱妹妹你什么时候认识谭美轩的?”
经理人离开后,王建军率先发问,神情不是一般的好奇——
谭美轩其人,算是如今来过中都的所有香江明星中名气最大的。
前几天王建军还在一次饭局上偶遇过这位谭大小姐,亲眼瞧见不少达官贵人瞧见谭美轩后,趋之若鹜的模样。就是这谭美轩吧,瞧着脾气还挺大,别管是中都这边的还是香江那边的,都是一副目无下尘、不假辞色的模样。
还别说,美人做什么都好看,即便是这么端着,也不是一般的吸引人。
当时一块儿投资会所的老丁还跟他嘀咕,说是不然攻略一下谭美轩,看能不能让她在自家会所办个会员卡,毕竟以这位谭大小姐的影响力,说不定能对香江那边的商人来一波引流呢。
结果他这边还没有行动呢,人家竟然主动抛过来了橄榄枝。说一句“瞌睡时有人送枕头”
也差不多了。
“不是我认识,是我姐……”
“就是你之前让我帮着找个培训老师的那个姐姐?”
“嗯。”
时樱点头,“我姐正好和谭小姐在一个剧组,偶然带了点家里做的汤过去,结果谭小姐就喜欢上了……”
厌食症什么的毕竟是人家**,时樱自然不会提起。
“我就说嘛!”
王建军大力点头——
这也是为什么之前经理说有香江客人终止申请,他也就是不爽,却并没有慌张的根本原因。毕竟他们会所可是小草莓的独家供应商,但凡在这里尝过这种稀罕物的,就没人舍得再离开。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他正经沾了时樱不少便宜呢。却也有些好奇,边往闻阑提着的袋子那边探头边咕哝:
“樱樱你这回种出来的番茄怎么瞧着和之前的有点儿不一样?”
能因为一个番茄汤就能帮会所引来谭美轩,怎么瞧都不会是普通的番茄汤。
“是有些不一样,”
时樱笑着点头。
“哪里不一样?”
“更漂亮……关键是,更好吃。”
时樱说的平淡,王建军听着却很是大吃一惊。在他看来,之前从时樱家拿到会所的小草莓和小番茄已经是人间美味,怎么听樱樱的意思,她这回种出来的大番茄效果更好?
“确实更好……”
时樱也不瞒他,和草莓是不同物种,暂且不说,可是比起小番茄来,却是要好吃的多。
怎么可能?王建军明显就有些不敢相信。
“味道上更好,可要说营养方面,还是原来那种更丰富也更均衡。”
时樱倒也不瞒他。
“味道上更好,那就够了呀!”
王建军的好奇心瞬间就被勾了起来,左一眼右一眼的瞧着闻阑手中的袋子——
古人说,食色性也,食可是还排在性的前面,古人还说,民以食为天,可不都是说食物的重要性的?
还想着能种出那样品质的小草莓和小番茄已经是极致了,结果时樱竟然又种出来味道更好的。一时也开始心痒痒的——
比会所里这种还要好吃的大番茄,该是什么味道的啊?
时樱笑了笑没说话——
这也是这个时代的最大特征,许是之前经历过困难的年景的缘故,对食物大家最看重的就是好吃,对健不健康方面还不是太看重。也就是到了资源大爆炸的后世,才会追求并把营养均衡放在第一位。
当然,这样说也是相对而言,并不意味着时樱种的这种大番茄就没有营养了。
一行人进了房间,闻阑的几个发小已经在全都在了,骤然瞧见闻阑身边还跟着两个瞧着就是高中生的孩子,几人都有些吃惊。
尤其是闻珏他们还认得,就是闻阑的堂弟,这女孩子又是谁啊?看闻阑和王建军的样子,还都对小姑娘不是一般的护着。
“哎呦建军,你这可是不地道啊,我过来之前,你千叮咛万嘱咐的,让我不能带人过来,怎么你和老闻倒是破了规矩了?”
“我们家小柔知道了,怕是会跟我没完……”
男子叫丁宁,和王建军一样,也是走的商路。至于说小柔,则是他刚认识的一个小明星,这几天两人正黏糊的很,根本是走哪儿就带到哪儿。
听说他今天要和几个发小喝酒,小柔可不就想要跟过来?丁宁也对小柔挺有好感的,就是他这人做事也很有分寸,知道是要给闻阑饯行,当时就问了闻阑和王建军两人的意思,结果两人态度竟是出奇的一致,全都给否了。
现在他倒是没把人带过来,结果这两人身边却跟了这么个美的出奇的女孩子。
“去去去,你那小柔能跟我们时樱妹妹相比吗?”
王建军直接道,“樱樱妹妹可不但是闻阑的妹妹,还是我们会所的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