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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第1页)

悦,高兴、愉快。赋予孩子名字这个字的父母一定是想让他一辈子都快快乐乐的。

程悦的出生不是快乐的,他是强奸犯罪后的产物。他的童年却不愧对他的名字,妈妈很爱他,虽然流着罪恶的血,可是他的妈妈还是怀着复杂万分的心情迎接了一个新的小小的生命。

妈妈父母早亡,早早就成了社会上的打工妹,几年过去也没存下些钱去让她有能力能喂饱第二张嘴。但他的妈妈就像坚韧的小草,没有一把野火能烧尽她对生活的期望。

于是女人早出晚归,她像个陀螺一样不停地转,所有空闲时间都被工作填满,一刻不停歇去赚钱。什么钱她都不嫌:保姆、发传单、洗碗工、收废品……什么钱她都能赚:缝纫工、去工地搬水泥、困窘极了就乞讨。

程悦还牙牙学语的时候女人就把他绑在身上带着他四处奔波,婴儿日益增长的重量压弯了她的腰。程悦有记忆以来妈妈的腰就从来没有直起来过,她不停的对着各路各色的人点头哈腰;但是她的脊梁从没有断过,她毫无畏惧地给摸她屁股的老男人耳光,潇洒辞职去找下一份工作。

程悦还不是西区的程哥的时候,他穿着全是补丁的衣服,他吃着垃圾桶翻来的食物,他住着遮不住风雨的铁板房,他有着爱他的妈妈。

衣服上的破洞是妈妈为他打好补丁,偶尔的肉腥是妈妈偷偷藏下的客人吃剩的,狭小的房屋是妈妈一砖一瓦搭起来的。

程悦是个容易知足的人,他很幸福,他很满足。

天有不测风云,许是老天看不下去女人再受人间的苦厄,便决定早早引她前往极乐世界,可却偏偏留下了她最爱的孩子。

程悦这辈子都不会忘记妈妈压抑着的咳嗽声、喉咙里喷涌而出的鲜血和日渐消瘦的脸颊。但是现实真的太现实了,钱,他们没有钱,光是吃饱就难如登天,光是活

着就已经竭尽全力了,哪来闲钱再去医病呢?

所以女人被痨病带走了,只留下一具冷冰冰的身体和一个趴在上面哭得撕心裂肺的男孩。妈妈老早就告诉过程悦,生活是艰难的,所以他知道这是他无法逃避的命运,所以他憎恨贫穷,恨这贫与富的差距。

后面,男孩儿的生父找上了门。男人位高权重,愿意不要名分跟着他的女人一抓一大把,底下孩子有不少。可肉就这么大一块,人一多自然是不够分的,何况男人的每个孩子都完好无损地继承了父亲的贪得无厌,谁都妄想一口全部吃下。

夺嫡的过程血腥不已,可每个人都被最后的叱咤风云的位子给诱地前仆后继、不顾生死,最后都沦落了个不得好死的下场,成为那至高无上西区王座下被钱权诱杀的一具森森白骨。

等到男人终于反应过来之时,最后一个孩子被亲弟弟的情人杀死在了床上。男人早些年被犬马声色掏空了身子,就算脚下一大簇环肥燕瘦,但也是有心无力了。

日子一天天过,男人在一天突然回想起了早些年曾强迫过的一个女人,于是他不抱希望派人去找。

最后的结局是,男人逆光打开了那扇女人和他的儿子住的地方的矮小破烂的门,看着一屋嗡嗡飞舞的苍蝇与床上高度腐烂的尸体,满屋恶臭浸润了处于其中麻木的男孩儿,男人笑得开怀,命令手下把这脏污之地处理了。

于是程悦站在火光中,沉默地看着烈火把妈妈和贫民窟里的程悦烧的一干二净,他的身上还残留着妈妈尸体的腐臭味儿。野火烧了很久很久,直到将属于西区的程悦淬炼出来才熄灭。

程悦跟着男人的手下的一个小混混做事,第一役便是打服在一中梁家那小子带领的乌合之众。

程悦躲在人群最后方,他本以为经历这么多的他可以镇定自若,到底是高估了自己,他害怕地发抖。

突然最前方一阵喧闹,接着斗殴拉开了序幕。程悦胡乱地跟着人冲锋陷阵,他没有丁点儿经验,没两下就被狠狠揍趴在地。

他捂着被揍了好几拳的肚子蜷缩在地上,绝望地看着朝他脑袋敲下来的木棍,闭上了眼。可等了半天也没等来那令人痛不欲生的疼痛,他睁开一只眼,就见刚才还人声鼎沸的混混们如鸟兽散。

程悦赶紧抱紧自己的头,身上被踩了好几下,他几近喘不过气,倏忽间一股大力把他拽离兵荒马乱的人群。

“快跑吧。”

程悦被轻轻往前一推,他不敢多待赶紧迈开腿,跑到胡同口那一刻,他受了诱惑猛地回头去看矗立在混乱之中那道挺拔的人影,那人顶上倾泻下来昏黄的灯光照亮了他的脸,那张满是眼泪鼻涕脏兮兮的脸从此成为他午夜梦回的心魔。

那之后程悦发了疯似的去找那日的惊鸿一瞥,翻墙逃课更成了家常便饭,他开始学会低下头借助那个男人手下的力量去搜梁济的据点。程悦一个一个的找过去,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在一家鱼龙混杂的酒吧找到了那张令他心悸不已的面孔。

那张魂牵梦绕的脸甫一出现,程悦便失了身体的控制朝其主人奔去。

“这不是什么好地方,”

程悦艰难地挤过舞池里群魔乱舞的男男女女到了那人面前,那人正擦着手里的杯子,看见了他皱了皱眉。

“我……”

程悦面红耳赤、张口结舌,打了很久的满腔腹稿一见了心心念念的人后一个字儿也蹦不出来。

白湫廉无奈地看着眼前忸怩的少年,叹了口气,怕不是又一个热血上头要加入龙帮的吧。虽然他自己也是龙帮的,可那到底是迫不得已。

“快离开这儿吧,回学校好好上课。”

白湫廉见少年不动,单手撑着吧台翻过去,拽住比他高了一头的少年往外走。离了那醉人心神的灯红酒绿,白湫廉深深呼吸一口外面清新的空气,转过身严肃地盯着垂着头的少年:“你看起来年纪比我大,怎的比我还不懂事。古惑仔看多了想混社会?不好好读书一天到晚想这些有的没的做甚!”

程悦得了训斥也不恼,低头专注凝视着生气的男孩儿,细细描摹他的眉眼,他迫切地需要把男孩儿的模样深深镌刻在心上。

男孩儿不像任何一个程悦接触过道上的人,分明身处污泥之中却出淤泥而不染,他干着脏污的活儿,却固守着自己的坚持,甚至还要分神把陷入泥沼的人给推出去。

白湫廉怪异地瞅这个沉默不语的少年,他不能出来太久,只好轻轻推了他一下,暗示他快些走,扭身回到了纸醉金迷的酒吧。

程悦怔怔地盯着原先白湫廉站过的那块地儿,男孩儿手掌的温度还残留在他的肩膀上,他为什么一次又一次把自己推出泥泞之地后,又毫不留恋地返回其中?

程悦被推出去两次,他彻底的魔怔了,他无时无刻都想着再见到男孩儿,他要知道他的名字,他要把他也拽出来。

于是程悦开始笑,就像他的名字一样开怀的笑。他对他的生父愉快的笑,去讨好那个位高权重的男人换取可以成为他继承人的机会;他对他的兄弟们傻兮兮的笑,扮演一个无脑草包的形象,卧薪尝胆;他对他的敌人开心的笑,转头就残忍地扭下他们的头。

第一次杀人,刀子先是受到绵软无力蠕动的肉块的阻碍,那小小的阻力实在是微不足道,哪怕他手抖个不停也能捅进去。耳朵听见了小小噗嗤一声,伴随着抽出的刀刃,赤红的血喷溅了他一身。

程悦一点也不发怵,他只是有点紧张。这一刻他太想去看看那张日日夜夜思念着的脸了,于是他跌跌撞撞地、狼狈不堪地一个地儿一个地儿的去寻,他终于在一个胡同里寻到了。

程悦藏在暗处,贪婪地去用眼上下舔舐低眉顺眼站在梁济身边的男孩儿。

“你这事儿做的,怎么留下把柄等我来抓。”

梁济手背拍了拍跪在他脚边瑟瑟发抖的胖子,“这不等我来整治你吗?”

白湫廉瞥了一眼梁济,瞳孔猛地一缩,那黑黢黢的枪口惊的他冷汗直冒。死梁狗揍这胖子一顿教训教训就行了,本来就是一时鬼迷心窍,也没酿成大祸,这死狗怎么一言不合就要见血、要人命!

容不得多想,白湫廉一脚踹开尿了一裤子的胖子,冲过去给他肚子上来了两拳,嘴里骂着:“你他妈知不知道帮里的规矩,吃了熊心豹子胆串通外人来堵梁哥?”

白湫廉费劲儿揪起胖子,用力给了他两耳光,打得胖子眼冒金星,然后把他狠狠掼在一边儿,啐了一口唾沫,“操,你这死胖子就是欠教训!今儿我就替梁哥让你好好让你长点记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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