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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章(第1页)

“我觉得那是脑残粉的行为,人余作家的粉丝素质高。并且,我真心觉得你说怕被他的男粉丝打的可信度更高一些。”

“我再想想,我对他说……”

“你不用想了,真的。”

我毫不犹豫直接打断了她,并且语重心长的说:“泥鳅,麻烦你弄清楚重点。我不是让你找借口搪塞别人,我说的是赔礼道歉。”

我觉得余作家真悲催。好歹也是一温文尔雅的翩翩俏公子,才貌双全,社会地位也还不错,他竟然会被划入备胎行列!简直不科学!

但这倒也让我深刻的明白了一个道理,上帝给你开了一扇门必定就会给你关上一扇窗,你别妄想他会让你十全十美。

比如程均吧,他遭遇破产这种滑铁卢事件;又比如傅祁吧,他不得傅叔叔喜爱;再比如陈钦和我吧,我们年少失双亲。所以总的来说上帝还是较为公平的,当然也不能排除个别异数,我指的是混得风生水起的傅桉那厮。

其实我对余广生还是有那么一点愧疚之意,因为毕竟装模作样且坏人好事的那人是我哥。但是这下泥鳅的举动,彻底让我本就稀薄的愧疚感烟消云散。反正当事人又不是我,呵呵呵。

我不知道余作家在写作的时候是否感受到了来自女人的深深的恶意,但是我知道的是我最近还有一个重大发现。

泥鳅不仅十分乐意陈钦是她那组照片的男主角,并且她在他面前,厚脸皮有渐渐回暖的迹象,基本上恢复了胡言乱语胡说八道这一功能。我觉得这样很好。

不过这也得归功于陈钦,他简直太能装了,我猜他肯定是在温水煮青蛙。

煮青蛙干什么?做实验?

不,这年头谁还会做这个实验?!青蛙当然是煮来吃呀。而泥鳅就是那只青蛙,正好,连名字都是同一种属性。

说到装模作样,我不得不怀疑男人是不是都自动匹配了这种能力?程均居然也是装模作样的个中翘楚。

我曾经有过很多桃花,不计其数。有的桃花在还是花骨朵儿的时候就被我无情摧,有的是烂桃花。烂桃花嘛,顾名思义就是没有保质期喽。于是我就任由这些烂桃花烂大街,反正最后还不是都得腐烂消失,实在不用我多此一举去打压。

没错,我当时就是这么想的。不过我万万没想到有朵烂桃花虽然烂,但是他自备抗皱针防腐剂,居然一直没有衰败。

烂桃花此人名叫王蒙,和《青春万岁》的作者王蒙同名同姓。王蒙吧,长相我就不多做评价,但绝对不会让我一见钟情。我的思绪有点混乱,王蒙说他对我一见钟情,在我大一报名那天。

实际上一开始我不以为意,每年大一新生报道那天不是都有学长打着提行李的幌子勾搭学妹吗?当不得真。

而且王蒙也没有做出格的事,他平时各种占座排队,偶尔抽风了表个白。如果我拒绝他九次,他还会酝酿第十次,就是这么坚持不懈越挫越勇。

所以造成今天这种局面,一方面是由于他不放弃,另一方面也要怪我不够坚决。

泥鳅说我误人子弟,我实在不好反驳。这么多年,看着王蒙一门心思在我这一棵树上吊死,我想想还有点于心不忍。虽然错不在我,但毕竟是因为我才耽误了他找到他真正对的人。

之前王蒙已经四五个月没有抽风表白,我还暗自庆幸他想通了这事,终于浪子回头悬崖勒马。呃……我用词有点不恰当,看来真的该多看点书了。但事实上,为了证明我祸害了他,我都差点把自己比喻成毒品了,我真是巴不得他离我远远的,越远越好。

果然,一切都是我想得太天真,一切都是我高兴的太早。

拍完照片陈钦带着泥鳅先走了,我等着程均收拾好摄影工具,两个人慢吞吞悠哉哉的散步。如果不是王蒙的出现,我想我的心情真的会是晴空朗朗朝云万里。

那么问题来了,究竟是谁暴露了我的行踪?但问题是现在这个问题并不是重点,重点是王蒙你能不能别这么铺张浪费?!明知道我不会答应你,还整出这么奢侈的排场!

我之所以说奢侈,是因为王蒙脚下有一个火红的巨大的桃心形状。不是玫瑰,是……人民币,目测至少不下百万。我想说王蒙你确定自己没抽风?!踩着一大叠百元钞票的感觉特别拉风滋味特别销魂,是吧?!

周围围观起哄拍照的人不少,他不为所动,捧着一大束红玫瑰站得笔直。所幸还好他脑子里残留了点理智,至少请来了十来个保镖护着他的……钱!

我很无语也很头疼,想也不想拉着不明所以的程均掉头就走。王蒙眼睛忒尖,他气沉丹田,嗓音雄浑。他叫住我:“陈君,我已经看见你了,请你给我个机会。”

我是傻子我才会停下来,于是我只顿了顿,迈开步子继续往反方向走。不对,程均用力拉住了我,我走不动。我回过头看他,发现他正一脸兴味的瞧着我。

我着急:“程均,我们还是快撤吧,不然还真等着被他表白?”

“我觉得挺有趣的。”

程均笑得无害,他提议:“不如给他个机会,看看他怎么表白。”

我惊了一惊,程均你确定自己的脑回路是正常的吗?我可是你的女朋友啊女朋友,你竟然对别的男人对我表白这件事情感兴趣?!有没有搞错!

“陈君,请你不要躲避我。”

又是王蒙浑厚的呼喊。

不得已,我只有不情不愿的朝那个显眼的人民币桃心走过去,我大大方方的挽着程均,只希望王蒙看清事实不要太执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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