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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节(第1页)

张叔最不喜欢这类本是妖妖娆娆的小白脸,见证据显现,于是三两句话消遣此人,也要让江沉白直接把人带走。

但是!

江沉白忽而又一副古怪的表情,好像想起了什么,但一时说不上来。

但疑犯自己说了。

“我醒来的时候,也瞧见了地上的绳索,上面有血迹,但是连续的一段,中间无隔断,你们觉得这正常吗?”

“且一直未瞧见我的外衣跟行囊,我总不能是素身内衫夤夜而来通奸或是直接闯入死宅奸杀女子吧,别说内衫乃白,不管白日夜里都十分分明,附近又不是没有邻居,大有可能被瞧见,两位大人觉得什么样的歹人会如此蠢笨?”

李二其实对小白脸亦有些偏见,且这案子本是好好人赃并获的明案,若是无端复杂起来,也怪让人头疼的,于是他下意识挑剔起来,脱口而出:“那就不能是你自己把外衣扔了?必是外衣上留有死者挣扎的痕迹,你才将外衣扔了。”

江沉白无语,却没瞧见疑犯脸上的嘲讽,但后者说:“所以我会在犯案后有机会离开把外衣扔了的情况下,再返回躺榻上与死者安眠一夜?”

李二:“。。。。。”

罗非白都说到这,张叔也觉得有猫腻,倒是江沉白在罗非白提醒下顿悟了,开门蹿出,没一会就拿回了被收起来的物证绳索,递到张叔面前。

“张叔您看,如果这根绳索是用来勒死姜茶的凶器,那凶手必然需要双手捏住绳子两端,再缠住姜茶的脖子用力勒杀,且这绳子粗糙得很,用力之下很可能擦破凶手掌心,在其掌心跟绳子上都留下血迹,那么,这绳子上就不该是一段连续的血迹了。”

“应该是三段才对,分别属于凶手的两只手掌跟死者的脖子,中间有干净的间隔。”

李二:“那就不能是双手挨紧了脖子处连续了那条血痕?”

“很难,你我试一下。”

江沉白比划了下用绳子勒人的操作,只见其双手握紧绳子,拳头紧贴着李二的后颈。

他是真勒啊,李二本能就往后抓他。

“这样勒脖,死者如果还清醒着,必会挣扎,起码双手可以抓挠到凶手的手掌,这是人之常情,二狗你刚刚便是这样的,但死者十指上没有抓挠留下的血迹,也没有拼命拉扯绳子搓伤指甲的痕迹,而这嫌犯罗非白手上除了掌心绳子擦伤,手背上同样任何伤痕,且看这妇人是留有一些指甲的,若有抓挠,自会留下痕迹。”

江沉白言之有据,这么一比对,脸色青白的李二无话可说了。

张叔若有所思道:“这样且不方便使力,而且就算是紧挨着脖子,绳子上的血迹要那么连贯,也得是伤者整个脖子绕颈处全部流血才行,但一般说来,勒杀死者,包括今日的受害者姜茶,其脖子表皮受损出血处主要集中在皮肤最为娇嫩的咽喉一截,侧颈是完好的,要造成这样的效果,一般是上吊伤。。。。或者死者身体固定,凶手站在其身后,将其脖子勒至大幅度后仰,被活生生勒窒喉骨,长久不能呼吸,最后气绝。

若为整圈绕颈,绳子亦有可能重叠,或者分成两条甚至多条颈路,这又对不上绳子血迹长度了,你们刚刚演设过的几种勒杀法子,都很难造成这样的效果,除非凶手精心调整才能制作出这样的痕迹——可那也得基于凶手完全不反抗的前提下。”

“其实若是凶手手部完全没受伤,那还好说,偏偏这疑犯手中有伤,伤口跟着绳索材质且能对上,反而证明他这手上的伤来得蹊跷。”

凶手跟死者在凶杀发生开始,其实就是一体的,死者所承受的,也是凶手所施展的,但死者所给予的,凶手也必然要承受相应的痕迹。

现在是这个嫌犯身上的罪证对不上死者身上的死因,这就无法佐证前者为凶,反而显得此人身上的罪证来得莫名其妙。

若她的伤非来自勒杀死者,那又是谁给她带来的?

张叔所言,也是江沉白之前顿悟的,再看这罗非白,就有种对方早已想到才提点他们的感觉——有人在背后设计,拿她当替罪羔羊。

可惜为了证明她是凶手的掌心擦伤,反而成了反证她可能非真凶的矛盾之处。

张叔越看越觉得这绳子不对劲,血迹的确太齐整了,主要刚刚提到死者反抗的问题,他想起死者,仿佛。。。。她真的没反抗,那必然是已经昏迷过去或者失去反抗力量,那很可能涉及到用药之事。

那这案子就没表面那么简单了——莫非被灌醉了?

可是江茶身上并无多少酒气,倒是这嫌疑人身上酒气颇重。

奇怪。

“是我莽撞了,刚刚竟没想到。。。。”

张叔说着暗自惭愧。

李二本来理解能力不如何,但因切身演练过,再看这绳子跟罗非白手上的伤就明白过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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