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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天葬台下(第2页)

虽然他不能接受忠诚的狗死后被狼吃掉,但对蒙古人来说,这是大狗们最大的荣耀。

在草原上,只有狗和人才有资格被送上天葬台。

看着远处延绵起伏的大兴安岭上的白雪,王猛始终觉着在幽暗的树林里,有无数双眼睛在盯着他们,带着深深的恶意。

祷告一会,巴尔思双手指天,用蒙语低语,双臂张开,似乎是在请求草原之神腾格里接受两位草原勇士的回归。

王一猛看向天空,不知何时又有一只大鹰飞到了天葬台的上方盘旋,东方的朝阳洒在钢铁般鹰爪和大喙上,折射出冷光,这让王一猛忽然想起草原上有著名的熬鹰人。

祈祷完毕,巴尔思伸手牵过马缰,王一猛在转脸的那一霎,看见在前方二十多米的泥地上有一些灰色渣子,湿漉漉的地上有一条拖痕朝深草里延伸,四周有密密麻麻的狼足印,一只崭新的牛皮靴子半躺在草丛外。

王一猛头皮一麻。在这个缺少食物的季节,狼会把牛皮做的靴子吃掉,而这只靴子完好无损,那就说明草层里可能还有尸体。

马车原地18o度掉头,王一猛看见,浅草丛处有一只被啃得残缺的、白骨灿灿的脚,腿骨以上被淹没在深草里。

二人赶着车走下天葬台,牵过两匹马,取下马腿上的马拌子,翻身上马,赶着马车原路返回。

走了几分钟,王一猛忍不住回头,见天葬台四周的草丛里似乎有东西,朝放狗尸的地方逼近,天上的雄鹰盘旋降低,只等人完全远去才降落。

走了七八里路,巴尔斯忽地举起马鞭,朝左前方一指。

王一猛放眼望去,远处的土坡上有一只火红色的狐狸,也正好现了他俩。

双方都停了下来,目光互相对视。

“我骑马直刺过去,可以堵住它逃回林子,你的马快,追上去用乌尔朵打它,怎么样?”

王一猛算了一下自己这里到林子的距离,能在狐狸逃回树林之前将其截住。

乌尔朵是牧民的一种武器,从西Z流传过来,是用黑色牦牛的毛,红色马鬃掺着白色羊毛编成的软带子,根据使用人的身高和喜好决定带子的长度,一米至二米不等,中间部位是一个兜状物,端环状可以戴在手腕上,另一端稍细,圆锥状,可以快脱手,把石块投放出去。

乌尔朵的使用法是将乌尔朵以小兜为中心对折,再将有小环的一端套在手腕上,末端捏在双指间,在小兜里装上石块,三百六十度旋转挥舞乌尔朵,待惯性加大后趁势松开末端,把石子投向目标,可驱赶羊群或打击猎物,既可打狼,又可用来放牧。

当然,乌尔朵很难练,比打枪射箭还难,炼成了威力极大,王一猛来到这三个多月,每天放羊时跟着巴尔思练习,已有小成,但和练了十几年的巴尔思相比,还有很大差距。

虽然现在枪的威力远冷兵器,但游牧民族骑射的传统技艺一点也没放下,草原上的孩子们到了一定的年龄就得学习骑马,射箭,练习乌尔朵。

每年的秋天选羊倌,牛倌,马倌时,骑马、射箭、乌尔朵远投,是三大基础考核,只有在熊闯入羊群时,草原汉子才会用到枪。对付狼,他们都用弓箭,套马杆,掏捞棒槌和乌尔朵。

巴尔思目测到林子的距离,笑道:“狐狸鬼精的很,而且跑的保准比你快。”

“它未必能跑得过我,不试试怎么知道不行。你看它那火一般的皮毛,阿雅若是能戴着这一顶狐狸皮帽,还不把所有的姑娘们都羡慕坏了?”

狐狸那火红的颜色在黄绿色的山坡上格外醒目,就像一团闪耀的火焰,紧紧抓住了王一猛的心,他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见到这么漂亮的狐狸。

王一猛说着轻抖马缰绳,马头指着林子方向,马刚迈出一步,狐狸顿时警觉地竖起耳朵,那漂亮如红霞的尾巴轻轻摇晃,似乎是想看穿他的心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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