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有段时间她疯狂迷恋上浅蓝色,包括但不限于浅蓝色书皮、浅蓝色笔记本、浅蓝色荧光笔。端正楷体字迹的主人她再熟悉不过,正是搜罗了一大堆浅蓝色袜子、浅蓝色鞋子和浅蓝色衣服给她的郁晌。
那年的萧筱对此愁眉不展,问他以后要是自己还不起怎么办,郁晌信誓旦旦说你给我做饭吃就已经是在还了。
做饭对她而言易如反掌,从外婆那得来的厨艺真传被古亭一和郁晌拍掌叫好。
高叁学业紧,周末她就没怎么回家去,郁晌偶尔会在软件上买菜,送到家的食材大多已经处理好,没处理好的他也会帮忙一起处理,就是他手脚不太利落,干起活来总是笨手笨脚的。
浅蓝色,高二。
萧筱咽了咽口水,不可置信地接过,那丑陋的歪七扭八的线条正是临摹的轻松熊贴纸,只可惜画出个四不像。
水笔写的“小小收”
叁个字似乎还没干透,信封就被老师没收了,手指不小心擦过时字迹稍微有点糊了,墨水被蹭在干净的封皮上。
“这是?”
她的视线离开信封,有些小心翼翼地看向卫东海,眼神里包含的内容似乎是希望是他、似乎是希望是她所想那样、似乎……又不希望是以上所设想。
可当斩钉截铁的“郁晌写的”
四个字被抛出来时,她突然有点犹豫、有点害怕、又有点难以置信。
未知的内容像白雪公主后妈卖的毒苹果一样诱惑她,卫东海起身离开,留给她充足的个人空间,萧筱迷茫地将信封翻来又翻去,始终没有勇气拆封。
楼下呼啸而过一群欢快的学生,穿着spy的服装撒疯地跑动着,萧筱拿起卫东海办公桌笔筒里的小刀,一点一点,小心地划开。
亲爱的xx:
展信佳。
或许当你拆开这封信的时候,我们已经高中毕业了,毕业后的生活是什么样的?
容许我在这里设想一番:我们俩肯定上了同一所大学,再不济也会在同一座城市;我们应该还会经常一起出去吃饭,就是不知道你还愿不愿意跟我住在同一间房子里。
首都的秋天肯定很美,我希望有机会牵你的手漫步在胡同里,你总说喜欢人文气息浓厚的城市,我想首都是当仍不让的。
……(省略)
嘿,我写这封信是在高二,不知道你拆开的时候还喜不喜欢浅蓝色,要是不喜欢了也请原谅我,高二的时候你可爱得要紧。
……(省略)
好吧,说七说八扯一大堆,其实我想说的就只有一句:
郁晌会永远喜欢萧筱。
信我。
落款日期是她被卫东海喊进办公室委以重任的那天,她记忆深刻,何况前两天还刚在日记本上翻到这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