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当叶榆将那天的偶遇当成一场恩赐时。
却在某次巡视公司时,又听到那道软绵毫无击性的嗓音,他浑身一颤,忽略身边喋喋不休的助理,偏头看向声音来源。
“那是谁?”
助理望去:“新挖的小歌手,叫什么来着,我想想……”
“明书。”
出乎所有人意料,这位向来不将一切放在眼里的最年轻的董事,竟能准确叫出小歌手的名字。
众人心照不宣对视。
等巡逻结束,叶榆回到办公室,看见明书满脸茫然站在房间中央。
他不记得他。
那也没关系。
叶榆扬起唇,望过去的目光柔和,他这辈子所有笑容,都给了明书一人。
“我叫叶榆,是这家公司的董事。”
看着明书眼底闪过的茫然,叶榆脸上笑意更深。
“我知道你,小明书。”
不过这件小事情,叶榆从未跟明书提起:他们见面前,曾在路口相遇过。
这小小如宝藏般的记忆,由他妥善保管便好,其实也算叶榆的私心,想独占明书人生的每分每秒。
即便之前,有个叫杜成江的东西。
大概变成鬼的缘故,叶榆记得尤为清晰,确信杜成江看清了他的脸。
但他装作忽视,又是为何?
叶榆想不到,懒得去管旁人,他的宝贝就在身边,细长手臂环住自己的肩膀,模样乖得像只抱抱熊。
单单同明书靠在一起,叶榆的心都化了,差点忘记灵体危急明书的健康。
“小明书,”
叶榆望向青年的眼,“我没有生气。”
此话一出,还想解释的明书愣住。
他视线从叶榆的眉眼落在他唇瓣,心中如负释重,呆呼呼点头:“哦,好的。”
“难过了?”
“才没。”
否认快到叶榆都觉得有猫腻,他轻笑,扶住明书的腰将他带起来,坐在自己腿上。
“凉不凉。”
询问声细微,叶榆动作亲昵,如抱小娃娃那样,明书被固定在他怀里。
感对方体温一点点被掠夺,叶榆再次向明书确定。
“怕吗?”
“不怕。”
怕慢一秒叶榆就不信,明书摇头极快,晃动时小缕头发落在叶榆脖颈,痒意令男人弯起来眼睛。
“真的吗,那这样呢。”
不给明书反应时间,叶榆的手顺着他腰腹下移,慢慢落在了大腿根处。
深秋,宿舍因叶榆的存在,气温降低不少,丝丝寒气入骨,更不用说只穿着单薄外套的明书。
就算被冰得浑身哆嗦,明书还是点头,这点温度他能承受得住。
他能受得住,可叶榆心会疼。
看着人因冷变得青紫的唇,叶榆抽离身子,毛毯盖在明书身上,隔空取来盛满热水的杯子,一切做完后,他再次坐在明书的身边,俯身凝视孩子的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