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爱上中文>活在时间之外 > 第90章(第1页)

第90章(第1页)

他想,那应该不是摇滚乐的罪责。

林芃菲是乐队中的主音吉他手,他现在身材很胖,站在最前面的主唱——另一个负责节奏的吉他手——旁边,很有稳定军心的作用。陈渝看他还算规矩,并没有那种失控式的跳跃,以为他确实嫌恶自己以前摇头摆脑的风格。后来毕业之后他才告诉陈渝,他只是对表演方式有了不同的领悟。

乐队的鼓手看样子是玩尽兴了,居然脱了外套,只穿着一件短袖衫疯狂挥舞着手臂,在这冬天的夜晚格外具有身先士卒的意味。他的体型很有运动感,已经出了一身汗,肌肉随着鼓棒的挥舞有力地跳动着,陈渝从远处看过去也仍感觉很有力量。他敲击出的声音也好似大珠小珠落玉盘,清朗紧密又掷地有声,那疯狂加花的律动让人忍不住跟着节奏想要跳动起来。

鼓手旁边站着贝斯手,陈渝不太能听出贝斯的声音,因为它的节奏全被鼓声掩盖了,而低音又是很容易被忽视的部分,因此他觉得贝斯手像是在凑数。倒是林芃菲的吉他声与那鼓声孙庞斗智,形成一种针锋相对的较量,也为他们的力量金属奠定了逼人的气势,让整个舞台很张扬、很有威胁感。

林芃菲的吉他声音陈渝是很熟悉的,他每次听到的时候,都会感到一种抑郁的躁动,此刻也不例外。

林芃菲曾说过,摇滚不是为了大脑的兴奋,而是为了心肝脾肺所有器官的兴奋,是为放得开和放得下而兴奋,躁动说明身体还在羞涩。

陈渝略有同感,但他更有别的体会——每次看到这种五彩斑斓的舞台表演,他都有一种浓厚的盛世浮沉的感慨,大抵因为都是同龄人,一些同学却有出类拔萃的才能,能够唤起别人深藏在心里的激情,让人禁不住崇拜艳羡,而自己却总是很平凡。

他从龆龀之年有了比较意识以来,常会在心里对有运动、音乐才华,甚或于打扮时尚的同学妒羡,他也因此不断激励自己改变,譬如中学时候对于体育运动的憧憬,让他有意去养成自己的特长,可是阴差阳错地选择长跑后才发现其太过朴素甚至怪异;大学专注的演讲,也只在一些小的群体中稍有共鸣,其实都没有完成他的初衷。

林芃菲的这一场演出让他意识到自己生活的悲哀,他心灰意冷地觉得,自己追逐的东西是那么平凡而且缺少意义,自己的一番努力则如野草残垣中的一阵凋风,总赶不上花影高墙里的热闹。然而眼看已过了二十岁的年华,大学也要结束了,如今再溯游从之,他那些原始的期冀已是宛在水中央,可望不可及了。

他不禁唏嘘,自己的青春永远赶不上别人的精彩了。

安璐出现在舞台前的时候,已经快晚上九点了。她似乎是克服了很大的心里障碍才让自己出现在那里,又怯生生地不敢走近舞台中央,像是贸然闯进狮群的小鹿,只踟蹰地站在一边,与台前的观众间隔着一段距离。

她刚一出现,林芃菲在台上就看到了,他仍旧面不改色地演完了手中的曲目。而后,乐队的曲风做了明显的改变,他们开始弹奏一些轻快温柔的歌,音乐的质感也就没有起初那么厚重了。

有几首歌陈渝也很熟悉,能跟着唱几句,他感觉刚才的金属音乐像是乐队压着他的身体在演奏,此刻则有一种破茧而出的轻逸。

现场的气氛也因此更加热烈了。看来这是林芃菲专门为安璐的到来准备的。

歌曲换场的时候,林芃菲抢过主唱的话筒对着台下说:“下面,我要有请我的一位朋友,一位非常非常要好的朋友,他将为你们,特别为你们中的一个人,献上一首意蕴不同的歌。”

台下文学院的男生带头,掀起了一阵欢闹。

佟展在林芃菲的引导下走上舞台,受到了台下观众明星一般的礼遇。

一些认识他的人间或叫喊着:“佟展加油!”

“佟展帅!”

他则稳稳地站在舞台中间,唱了一首“忘词”

在你的面前我就变得很笨拙

就像是一个不断忘词的歌手

我练习过彩排过这个时候

却又说不出口

你你的温柔感动了我

我忍耐太久内伤太重

在这一秒我一定要说

就算失败也不沉默

陈渝发现,一个人唱歌的时候,声音和说话是不同的,像是被声腔装扮一番后才播放出来,带着一种添枝加叶后的婉转。

佟展的表演显然和林芃菲排练过很多遍,他在台上很自然,目光镇定地来回扫过台下,只在安璐站立的地方稍作停留,肢体也很谨慎,轻轻随着节奏晃动着。他挑选的歌曲难度不大,节奏也把握得很好,歌声要比平时说话时的声音厚重,歌词一句句流出来,像是部队在稳定有序地前进。

这首歌对林芃菲来说并不困难,但他却表演得很卖力。电吉他像是他手中一只桀骜的宠物,他正在努力驯服它。他的鼓手朋友在旁边配合地打着架子鼓,也是清淡悠扬的助兴鼓点。

表演中间,林芃菲安排了一段lo,佟展趁机向台下表达了他想和安璐在一起的愿望。他的告白很简单,词语也很朴素,像是一种诉说,又像是在对着熟悉的朋友讲故事一样,娓娓道来。

与陈渝预料中的一样,佟展并没有准备惊喜,他的告白没有跪地的仪式,没有夸张的“我爱你”

,也没有信誓旦旦的承诺,反倒让人觉得很真实。

已完结热门小说推荐

最新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