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打开他的手:“那你说是怎么回事?”
他又望了望那片崭新的广袤雪原,迟疑片刻,带着些许的不确定:“据我所知,能让这样规模的山峰凭空消失,只有两种办法,一种是用法宝收取,恐怕也只有太上老君的‘金刚琢’和上古神器‘炼妖壶’才有如此的法力。但太上老君长居‘兜率宫’不问世事已久,‘炼妖壶’更是早已随着上古大神的消亡而不知去向,所以应该不是。至于另一种……”
顿了顿,双眉拧紧,像是极为困惑:“这山的自身就是一件法器,可是……”
我艰难地合上自己几乎掉到了阎王殿的下巴:“你的意思是,刚刚是法器的主人来将其收走了?谁会吃饱了撑的把法器扔在这里当座山?而且这山在此处怎么着也有万儿八千年了吧?难道当初只是随手一丢,转头就给忘了,现在又忽然想起来了?再者说了,这么大的法器,得有多大的法力才能操控?盘古投胎还是伏羲诈尸啊?”
面对我的这一连串犀利提问,夜墨那向来不怎么着调的神情中竟罕见地现了几分凝重之色,垂眸思量良久,方抬眼看着我,缓缓沉声道了句:“关你毛事?”
我:“……”
我四处找板砖打算掀他前脸的当口,远处的云头慢悠悠飘过来一个散仙,长的就是一副‘来呀来呀都来欺负我呀’的软柿子模样。
原则上,妖怪和神仙自然是一照面就要抄家伙开掐的,不过偶尔也会相处得比较和谐。
比如双方的实力相差太过悬殊,而牛逼的那方又懒得动手的时候。
在此要先说明一点,我的命很长,但本事很菜,对此我不以为耻反以为荣。
所以眼前这个武力值摆明了比我也高不了多少的倒霉蛋,措手不及之下迎面撞上了一看打架级别就和自己完全不在一个档次的夜墨,呆了一呆后,便非常识时务地摆出和气生财的笑脸,主动打招呼:“这么巧啊,吃过啦?”
心情不错的夜墨倒也非常配合,表现得跟个老熟人似的热络寒暄:“没呢,请我吃吧。”
他无耻,对方竟也非什么善茬,噎了一下后,迅速就坡下驴:“成呀,咱就一起去北海龙宫吃喜酒吧。”
然而这句话却顿时让我一惊,夜墨一愣:“什么喜酒?”
“嫁女呗。”
“哪一个?”
“北海龙王可不就只有一个女儿么。”
“婚期不是定在三年后吗?”
“恨嫁心切,提前了呗。”
我和夜墨对视一眼,再没了闲心与这散仙逗闷子,异口同声叫了句:“糟了,死胖子!”
☆、(修)
(4)
当真严格论起来,那些大大小小的龙子龙孙们都不能算是货真价实的神仙,跟我才是一类货色。
相传盘古初开天地时,如今的三界尚未成型,天庭未立地府未设,条条框框的秩序也没有定,各种生物随意混居。
这其中,又尤以神族与妖族势大。后来,两族为了争老大的位置而爆发了一场大战,结果很遗憾,以妖族的战败收场。
自那以后,我们妖怪一族便一蹶不振,被神仙压在脑袋上作威作福万余年。即便偶尔能出个如夜墨这般的牛妖,却也只不过是隔三差五的给天庭找找麻烦,刷新一下那帮天兵天将的废物指数而已。对如今已成定局的势力划分,作用基本为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