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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页(第2页)

小包啪地跳起来,有情况!掏出枪就要往对门冲。

王大队伸手已来不及,赶紧别出扫堂腿,绊倒了包仁杰。

啪地一声,小包应声倒地。

冷静一点,是火警,先撤退,注意不要打草惊蛇。

……

小包,怎么不说话?小包?

包仁杰已经昏了过去。

新闻报道,本日我市会仙楼宾馆两名顾客乱扔烟头,引发火情警报,幸因工作人员处理及时得当,未造成重大损失——除一名顾客因受到惊吓绊倒引起腿部骨折外,无人员伤亡……

警局办公室消息,王大队因行动失败,责令检查。

该日深夜,会仙楼宾馆308房,前来‘n度蜜月’的燕飞和王其实已经良宵一渡,昏昏入睡。

窗台上,一个被王其实随意丢弃的烟头还在袅袅余烟,丝绒窗帘飘啊飘……渐渐地,窗帘开始冒烟……

忽然,刺耳的声音响起来!

王其实被惊醒,一个鲤鱼打挺坐起来,着火了!

燕飞没睁眼,懒懒地说了句:“睡觉……”

翻了个身。

哦。王其实傻傻地答应一声,又躺了回去,随手把燕飞抱在怀里,闭了眼。

新闻报道,本日我市会仙楼宾馆起火原因已经查明,造成火警的两名顾客经幸福大街派出所民警教育,做出深刻检查后,已经被警方释放回家……

后记:

两年前的那个春季,我开始写一个故事,用了成龙的一部老电影的名字——没办法,烟狗狗天生就不会取名字。

是的,那个故事就叫做——《警察故事》。

而《燕飞》,就是那个故事的续集。

写那个故事的初衷只不过是为了排遣心情,那个春天,2003年的4月1日,一个我很喜欢的人,走了。在疯狂地大哭一场之后,我决定给自己找点事情做——也许这样就可以忘记了他……

不过事实证明,那个人,我怕是永远也忘不掉了。

虽然只是为了排遣心情的无聊之作,却是一发不可收拾,越写越长越写越长……以至于到后来,sa的编辑不得不反复‘警告’我:不能再长了,再长就挤不下了!

可是没办法,当这个故事已经在脑海中成型,当故事中的每一个人物都有血有肉栩栩如生地站在我的眼前……故事的发展和结局就已经不是我所能掌控的了,我能做的,就只有记录而已。

我不知道我是不是一个象样的讲述者,在很多时候,连我自己都觉得这个故事好枯燥好无聊。不过我确实是很用心地在讲述,实在讲不下去了的时候,我也会偷偷懒耍耍滑……

于是,就有很多人,被那个‘想象想象想象想象……’搞得吐了血。

向天发誓!我,确实是……故意的。

因为我想写一个轻松的故事,因为我喜欢的那个人,曾经演过一个警察,最后他浑身是血地死去的那个场面,使我不忍心——让我笔下的警察,也那么凄惨地死掉。这也许是我的自私吧……也许。曾经有朋友对我说,如果我让燕飞死掉,这个故事,也许会给更多的人留下更刻骨的记忆。

我回答说,如果是那样,我会恨自己一辈子。

我没有说出口的另一个原因是:有更多的读者告诉我,如果我敢让燕飞死掉,他们就敢让我死掉……当然了,这只是威胁而已。

不过,好象真的是有很多人喜欢燕飞这个人物。而这,也就是我写这个《警察故事》的续集——《燕飞》的缘故。

不过也有不喜欢他的,呵呵,我的一个朋友就告诉我:这四个人里,她最讨厌的就是燕飞,最喜欢的则是王大队长。在她看来,男人就应该凡事认真、工作努力——谢天谢地这个朋友是个医生,我想,做她的病人应该是件很幸运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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