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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1頁(第1页)

最後,她手放在胸口,「我,雲緋,主唱!」

說完,她一副求夸求表揚的模樣,臉上寫了一行字:怎麼樣,你也很為我驕傲吧。

「阿姨好。」三個十五六的少女,各有特色。

「你想出道?」明雲緋問。

「想!」小雲緋點頭,「我的夢想是成為一名專業歌手。」

明雲緋自顧自找了把椅子坐下,「這是你第幾個夢想了?」

她從小就體現出對萬物好奇的性格特質,哪個都想沾一沾、玩一玩。

沒上學時要舞獅子,當民俗傳承人;小學低年級時立志跳舞,當舞蹈家;高年級想當作家;初中時想當老師,教書育人。現在上高中了,又要辦樂隊了。

總之,沒有一個過三年的夢想。

也不是說沒有天賦,學的不好,她都做得很好,只是膩了。

小學老師很負責,還找明雲緋專門聊過。

那時她的態度是:想做什麼就做吧,多試探才知道自己熱愛什麼,她會給她試錯的成本。

明雲緋好整以暇,「這次打算堅持多久?」

小雲緋也知道自己的毛病,湊近她撒嬌,「這次我是認真的。」

「哪次不是這麼說?」明雲緋垂眼看她,「之前的我都不管,因為不會影響到別人,但這次不一樣。」

她示意了一下其他幾人,繼續道,「若你膩了退出,會傷害到夥伴的。」

小雲緋被她眼底的神色震了震,她從小就知道母親很看重感情。

她說,「我保證。」

二人對視,氣氛沉寂了幾秒。

「好吧,祝你成功。」明雲緋起身,拍拍她的肩,「我會給老師請假,以後別翻牆了。」

「謝謝媽媽!」她興高采烈,「媽媽,你最好啦!」

正如明雲緋預想的那樣,光芒樂隊很成功,第二張專輯就爆了。

樂隊的成員都年紀輕,技巧不足,也正因如此,她們所做的歌沒有過多匠氣,以張揚熱烈的曲風聞名,以真摯的感情動人。

有人評價她們是「穿越時空的樂隊」,因為聽她們的歌,總叫人想起多年前意氣風發的少年時代。

是啊,每個人都曾是少年。

明雲緋經營全國最大的娛樂公司,從公司給她們派了經紀人打理。

小雲緋罕見地堅持下來,她考上了全國最好的音樂學院學習,每次回來眼裡都有光,說起音樂手舞足蹈。

直到她大三的一天。

學校老師給明雲緋打電話,說她缺席考試,掛科十門。

「系統,看看她在哪兒?」

【在墓園。】

明雲緋趕到時,小雲緋穿著一身黑衣,喝得爛醉,在一個墓碑前唱歌。

安躍和任慧慧也在。

「媽媽,微耳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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