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前的那人剑眉如墨,脸盘刚毅,可明明是这么刚毅的脸庞,却分明有着柔和的线条,真是诡异的结合。那人薄唇微抿,鼻梁高挺,真真是帅气俊朗。比之他前世的好友宁希有过之而无不及。
嗯,不过生得再好都是父母给的,跟他半点关系都无。何欢想着,伸手推了推林翰。
对方皱眉醒来,一声怒吼,“大半夜的……”
说了一半,在看清眼前人的时候,忽然停了下来,语气变得柔和,“什么事?”
可里面满满的全是无奈。
“可否麻烦公子为在下寻个房间睡下?”
林翰一怔,呃,这个问题他从来没想过啊。
“睡这儿不行么?”
林翰反问。
“嗯,有个问题在下一直想问,林公子与在下这具身体的主人到底是何关系?我观你二人面向迥异,并不似兄弟,但为何却……?”
林翰闻言十分无奈地起身,然后从床头柜里拿出了一根烟,点燃,抽了一口,吐出朦胧的眼圈,然后才说,“我俩是gay,我是他男朋友,同样他也是我男朋友。”
何欢闻言颔首表明自己知道了,似乎对这个回答一点不惊讶。
“若非你穿到了他身上,现在我俩应该正在翻云覆雨,”
林翰看着何欢挑挑眉,“如果你不介意,我现在照样能干你。”
何欢想了许久,才看着林翰的眼睛认真道,“林公子,虽然你有断袖之癖,但在下不会瞧不起你的。”
林翰听了简直想打人,最后还是忍住了。
“睡吧,其他房间住着也不舒服,你将就下,明天找人收拾了再说吧。”
何欢也累了,一天之间的经历,他也够玄幻的了。如今只希望这些都是个梦,而他还在他家,或者他已经下了地狱。怎样,都好过如今的状况吧。
也许,也不尽然。
想着,何欢也入睡了。
鸳鸳合欢散(中)
那之后的第二天,林翰便叫钟点工照顾好何欢的起居生活,伺候好大少爷的吃穿,一天三个电话确定了对方一切ok之后,总裁大人下班后心安理得地去了夜店。
这里灯红酒绿纸醉金迷,林翰穿着休闲t恤和牛仔裤,双手挎在牛仔裤的口袋上。上班时梳得整齐的头发此时随意的垂在额头眼眉处,一双桃花眼扫视着他许久未来的地方。
林翰信步闲庭,不出十步,便已经融入了这个充满了欲望气息的环境。
他长得刚中带柔,若非性格过于强势,绝对是个诱人的05,能招来不少饿狼,不分男女,不论攻受。
因此,林翰便百里挑一,像古代皇上选秀女一样地选出一些,然后再决定今晚翻谁的牌子。总之,林翰不乏追求者,也不乏愿意跟他419的。
而此刻何欢才吃过饭,送走了刷了碗的钟点工,一个人窝在沙发里看电视。现代的一切对他而言都是如此的新鲜刺激,电视里上演着形形色色的人生,只是再没见过比他还神奇的人生了。倒是有穿回去的,还当了皇帝的妃子。倒也是一种人生。
何欢一边看电视,一边啧啧称奇:果然,人生只有想不到,没有办不到。
在沙发里窝久了,何欢倦意上来,便靠着沙发睡着了。
待醒来的时候,已经是深夜了,何欢抬眼看了一眼电视旁的大钟,指针已经过了12了。昨个儿林翰给他说了时间问题,他知道这时候已经是子时了。
他是被冻醒的,于是起身去房间拿件衣服想披身上,已经入秋了,天气渐渐转凉,夜半风凉,现下没个人伺候他,他得自己注意点自己的身体。
起身的时候看到放在矮几上的手机闪着光,弯腰拿起看了一眼,是林翰的信息——
今晚有事,不回家,照顾好自己,早些睡。
何欢于是放下手机,默然关上灯去睡觉了。
一连五天,何欢都没见到林翰的人。
何欢实在无聊,他本想等林翰回家了,问问他自己能做些什么,毕竟每日呆在家里浪费口粮不说,他一点钱都没,靠人养着何大少没多大意见,可他跟对方的关系顶多算萍水相逢,谁知对方会不会哪天赶他离开。
况且他已经游手好闲了五天,连点生活目标都没,穷极无趣,想找个人说话都没。
这些天林翰不仅去夜店,还混迹本市的各大gaybar,基本成了本市gaybar最炙手可热的新人。…不少人想与他一夜情后确立关系,可林大总裁却广撒雨露不丰收,实在急煞各路小受。
这日林翰拥着一个绝色诱受进了酒店,两人洗了鸳鸯浴,没洗完就开始做,待洗的差不多了,那小受已经射了一次。
小受长得精致,唇红齿白,柳眉星目,比之周一的容貌那是高出几个层次的。刚才发泄出的他气喘吁吁地依偎在林翰怀里,眼神楚楚可怜,我见犹怜。
林翰随意披上浴巾,便抱着这极品小受踩着地毯到了外间的kgsize大床上。
他还硬着,那物挺立着摩挲在那小受的股间,直磨得那受后庭发痒,开始不停地一张一合,前面的分身也又有了复苏的迹象。
他勾上林翰的脖颈,星眸含水,喘息呻吟着看向林翰,似是在邀请,却又把那几分羞耻演绎得极为到位。
林翰却不吃他这套,只问,“想要么?”
“嗯……”
对方点头,几乎是带着哭腔回答。
林翰勾唇,“‘嗯’是什么?想还是不想?想要什么?说清楚。”
对方没想他会这么难搞,却也不得以,只得说,“想要……想要你进来……”
林翰一笑,将对方放到床上,而后从那手提包里拿出一个按摩棒,那尺寸几乎比他还要大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