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走出酒吧的内间时,大眼光只觉得自己的背心已经湿透,他见身后的杀人王等人没有跟出来,立刻质问唐明奇:
“你个混蛋,怎么敢把枪就那样放在那伙黑帮面前,要是被他们抢去怎么办?”
唐明奇没答话,将手里的左轮枪弹巢打开展示给大眼光,里面是空的,抢去也没有用。
“次奥,枪被抢走,我们也会被追责的。”
大眼光依旧恼怒。
“开玩笑,他们抢了枪,能出这间酒吧么?”
唐明奇跟着大眼光走到酒吧正厅,满厅的客人都已经被按在墙边,现场已经被警察控制。
如果没有这些警察控制现场,他们也不敢进来这里,不然遇到凶狠的黑帮,被斩成几块真没人知道。
“这说得也是,不过还是太凶险了。”
大眼光看到现场,也点了点头,有这些警察,人是逃不掉的,不过还是有风险,而且吓死他了。
“安啦!我知道轻重,要是没把握,我哪敢这样摆威,说起来,你觉得杀人王会找我们么?”
唐明奇把话题扯了开来。
“你现在没把握了?”
大眼光突起双眼。
“那不是,我觉得杀人王肯定会找我们的,不过就是看你没有信心而已,想安慰一下你。”
唐明奇哈哈大笑。
“靠,你自我安慰别带上我,这事情我看悬,哪有黑社会跟差佬合作,你当警民一家亲么?我们也不是解放军。”
大眼光顺嘴开了句玩笑,香港警察在六七十年代跟黑帮一起为非作歹,在香港居民的眼里,印象可不是一星半点的差。
“不是解放军也可以是嘛!不过黑社会就真的不能算老百姓了。”
唐明奇跟着开玩笑。
谈笑间,两人招呼着警队离开,酒吧内经过片刻的惊慌,便重新恢复了平静,歌照唱,舞照跳,马照跑。
杀人王并没有让人失望,两天之后,唐明奇与大眼光在一起谈论金麦基与孟被阿信警司一起打包带走的事情。
“你说那两个混蛋是不是太走运了?”
大眼光充满了艳羡。
“走运?走个毛运,刚赢了钱,不知道收敛,在澳门输了个精光,接着被带到总署,能够干什么?端茶倒水?”
唐明奇努力克制住自己的羡慕。
“也不能这么说,总署的升迁机会少,不过碰见大佬的机会多,而且清闲啊!”
大眼光摇头。
“你要愿意,怎么不去抱着阿信警司大腿,求他带你一起去总署啊!”
唐明奇嗤笑出声。
“那还是算了,总署的机会多,不过勾心斗角太严重,我顶不住。”
大眼光直接摆手,他很羡慕金麦基、孟的运气,不过自己上还是算了,没有后台去总署那就是办公室斗争的消耗品。
那不还是了,唐明奇嘲笑大眼光,不过话还没说出口,只见对面的大眼光腰后有滴响,却是有人在呼他。
八十年代,大众的通讯工具并不是电话手机,而是bp机,也就是传呼机,也有叫caLL机的,这玩意儿只能显示数字,相当于随身电台,通过中央传呼台中转达数字信息,再根据数字信息回电通话。
“是谁啊?”
“不知道,等一会儿。”
大眼光看着传呼台来的信息,拖过警局的座机按号码回电,然后拿起话筒:
“喂,我,大眼光……”
唐明奇近上前,只见到话筒那边传来慌乱的声音。
“警官,我,王冠华,小王,我有事找你,出来谈。”
“哪里?”
大眼光严肃起来。
“北坞滩大润理店对面有家面馆。”
“马上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