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血的不能再狗血,简直是离谱他妈给离谱开门,离谱到家了。
书中的霸道总裁男主角叫做沈从辉,另一个男主角,也就是总裁的白月光,叫做贺曦,两人是青梅竹马,郎才郎貌,谁看了都得来一句,他俩简直就是天作之合!
在他俩很小的时候,就已经定下了娃娃亲,就在大家都以为两人立马就要修成正果的时候,白月光突然出国深造去了,而总裁好像伤心欲绝,心灰意冷的接受了家里给他另外安排的联姻对象。
但沈从辉似乎不喜欢这个联姻对象,婚后这么久了,两人都还是分房睡的。
两年后,白月光突然回归了,再次和总裁旧情复燃,两人那叫一个天雷勾地火,没多久,就又重新坦白了心意。
而这个倒霉的联姻对象,也就是李钦迟现在的这个角色,自然就成为了两人相爱路上最大的绊脚石。
贺曦是个骨子里面很高傲的人,他不想当第三者,于是,便对沈从辉说,必须要沈从辉离婚了,自已才能和他在一起。
而原主李钦迟是李家才认回来的私生子,为了家族利益,被迫送去联姻的,原主在李家时经常被欺负,这也导致了他的性子有些懦弱。
在和沈从辉相处的时候,一直都是客客气气的,生怕惹得沈从辉不高兴。
他以为只要自已小心翼翼的,就可以在沈家有一席之地,结果,白月光的归来,彻底打碎了他的这场美梦。
他害怕了,害怕在回到李家那个吃人的地方。
沈从辉既温柔又绅土,会包容李钦迟的一切,从来不会打骂他,和他说话时,还会不由自主的放轻声调。
也从来都不会拿李钦迟的私生子身份出来说事,这让李钦迟彻底沦陷了,他爱上了自已的联姻对象,他想要留在沈从辉的身边。
于是,原主死活都不肯和沈从辉离婚。
李钦迟就一直和主角耗着,直到有一天,白月光突然找上了门来,他给了李钦迟一支录音笔。
是两个人在对话,其中一个李钦迟一下子就辨认出是沈从辉的声音。
有人问了一句:“从辉,你怎么偏偏就选了李家的那个私生子?”
“没什么,就是挺合眼缘的。”
“合眼缘?你这么说起来,我倒是还真注意到了,这私生子和贺曦长的是有几分相像啊!”
紧接着录音笔里传出一阵有些嘈杂的笑声,原主李钦迟听见,自已的伴侣轻轻的嗯了一声。
行至此时,李钦迟才发现,自已原来一直都是别人的替身。
从前在李家,自已不受待见,好不容易以为遇见了一个真心对自已好的,结果,现在有人告诉他,这一切都是假的,沈从辉的包容从来都不是对他,而是透过他看向了另一个人。
之后,原主就突然同意离婚了,离婚后他没再回李家,而是去了一个偏远的小镇,安定了下来。
但好景不长,原主还没有过上几天清闲的日子,就因为在登山散心时遇见下大雨,脚一滑,摔进了深山里,尸骨无存。
故事的最后是怎样的,李钦迟不知道,他也不在乎,反正他的任务是只要活下来就行。
从床上爬起来的李钦迟只觉得有些饿得慌,他慢悠悠的走到了洗手间,快速的洗漱了一下。
在擦脸的时候,无意看了一眼镜子,镜子里的人长着和他以前有些相似的脸,只不过对方的五官更偏向于精致漂亮,可能是原主和母亲更像的原因。
李钦迟其实挺不满意这张脸的,他向系统提出了抗议,能不能把自已改的阳刚一点,但系统却无情的拒绝了他的要求,没办法,李钦迟只能尽量不看镜子,眼不见心不烦。
走下楼后,家里空无一人,饭桌上有保姆走之前留下的早餐,李钦迟穿着他的休闲短裤,踩着人字拖,吊儿郎当的走了过去。
吃完早饭后,李钦迟如往常一样坐在原地发了一会儿呆,他的目光漫无目的的到处飘着,最后定格在了墙上的那张巨大的结婚照上面。
上面是穿着相同白色西装的沈从辉和李钦迟,沈从辉站在椅子后面,一只手搭在李钦迟的肩膀上,而李钦迟则是坐在椅子上,坐姿端正,笑盈盈的看着前方。
只不过,那笑容却是怎么看怎么僵硬。
随便
李钦迟吃完东西后,便又重新回了房间,不得不说,这个沈从辉虽然是渣了点,但有钱那是真有钱,大方也是真大方。
他从不会在吃穿用度方面苛责李钦迟,故而,原主李钦迟用的东西只有好的和最好的。
系统看着站在衣帽间挑选衣服的李钦迟,问了一句:“宿主,你要出去吗?”
李钦迟随便拿出一件看起来质量就很好的外套在自已身上比了比,漫不经心的“嗯”
了一声。
“去哪?”
“去购物呗,有钱不花是傻叉,金主给的钱,不用白不用。”
李钦迟在穿越过来前,是酒吧里的调酒小哥,因为长的帅气,吸引了无数的富婆慕名而来,明里暗里的都想要包养李钦迟。
为了钱,李钦迟经常游走在各个富婆之间,但他陪金主有一个要求,他只会陪着吃喝玩乐,至于其他的他都是不接受的,典型的卖艺不卖身。
虽然只能看不能吃的规定确实劝退了一部分人,但剩下的人却还是前仆后继,没办法,谁让人类是视觉动物呢,李钦迟这样的帅哥多看看也是不亏的。
穿越过来后,李钦迟发现原主其实和自已也差不了多少,都是被人养起来的金丝雀罢了,只不过原主的这个金主比李钦迟的金主们要好的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