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看,你又错了,如果是阿嗣的话,这会儿肯定已经打感情牌,不住的向我求饶认错了,是绝不可能求死的。
一个贪生怕死的人去求死,这怎么可能。
这些年,他活的这么卑微,都没有去死。
当了亡国之君,都没有去死,现在又怎么可能会死呢?
大风大浪都过来了,如果能活着,又为什么要死?”
秦墨拿出一把刀子,划破了他身前的衣服,前胸有个伤疤,“这小子死里逃生过一次,他知道死的痛苦,那种濒死感是非常让人恐惧的,一个人体验过后,是绝对不会在轻易尝试的。
那些年,他的确醉生梦死,可据我所查,大多数都是养生酒,要么就是汤水。
每日在自己身上洒满酒水,就是为了装出一副醉生梦死的样子。
他心脏有问题,知道过度饮酒,一定会死。
他花费了几年时间,制造了这种假象。
又知道我们的关系,根本不可能会去给他送行。”
说到这里,秦墨顿了顿,“你这伤口不对,虽然是按照当年的伤疤痕迹去做的,但是太新了。
几十年的伤疤不是这样的,仔细看,甚至还能看到新肉,当初割你的时候,很疼吧?
伤疤可不那么容易营造。”
说着,秦墨手里拿出了一叠照片,全都是阿嗣当年留下的照片,有做完手术后留下的,也有康复之后留下来的。
仔细一对比,其实还是能看出很大的差别的。
伤口也许可以造假,但是唯一的差别就是医生缝合的差别。
当年主刀的,是昝赢的儿子,是心内一把。手,缝合第一高手。
所以阿嗣伤口缝合特别好,恢复的也特别好。
反观眼前这个阿嗣,就差太多了。
“你长的挺像阿嗣的,之所以敢模仿他,是因为这么多年没见,他老了,脸上皱纹多了后,一些特征就不那么明显了。
我也多年没见过他,记忆难免有偏差。
就算不幸被抓,也没关系,只需要知道一些基本的信息,就够了。”
秦墨再次点燃一根烟,“但是我这个人,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已经上过一次当后,我不会在同一个问题上被绊倒两次,你懂吗?“
“随你怎么说,反正我就是阿嗣。”
“知道我怎么对待敌人吗?”
秦墨一抬手,就有人提了两个榔头进来。
当啷!
两个榔头砸在地上,出的声响,让眼前的阿嗣浑身一颤。
“大锤八十,小锤四十。”
秦墨呼出一口烟气,“有口气憋在老子心里很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