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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别剑 1(第1页)

注意:第一卷纯纯受害者视角,含大量女装内容,注意避雷

这是一个雨夜。

就像是知晓万物渴望复苏,雨在春日总是来得分外频繁。

沈家祠堂建在保定城的郊外一处背靠山,面临湖的风水宝地,周围的杂草被清理的很干净,就算沈家最后一代人早已不在中原,也会有路过的侠客因心中的敬意而自发的前来清理。

这里供奉着“九州王”

沈天君的牌位,倘若那远走海外的“天下第一名侠”

沈浪愿意,或许,刻有他名字的牌位在他百年之后也会留在这里。

雨声连绵不绝,可在此时此刻,祠堂的门外忽然传来了不知是谁的脚步声。

一个挺拔的身影推开了厚重的大门,脱下了身上的蓑衣和斗笠抖了抖上面的雨水,挂在墙上,并随手点亮了祠堂里的灯,在他的另一手上提着两只兔子。

借着昏暗的灯光才能看出来,来者长着一张年轻的脸。这是一个相当英俊的少年,他的眉很浓眼睛很大睫毛也很长,明明是十七、八岁的年纪却板着张脸,神情完全是一副与他这个年纪不符的冷硬。

这副不苟言笑的模样不住的令人联想到花岗石,那是对任何人、任何事物都毫不关心的冷硬与漠然,当然,这其中也包括他自己。

才刚开春,这英俊少年的身上却只穿着一件单薄的衣服,蓑衣并未完全挡住雨水的侵袭,让他的衣服都紧紧的贴在了皮肤上。

他将火点起来,将湿衣服挂在竹竿上,露出年轻、精壮的身体,他凑近火堆,接着火光又开始着手处理着今天的猎物。

其他人路过顶多只能敬畏的除一除周边的杂草,这个少年却直接将这在江湖中颇有名望的沈家祠堂当成了自己的落脚点。

但或许,他的确有这个资格。

只因他的名字叫做阿飞。

阿飞从关外来到中原花了一个月,这一路他过得可以说得上是落魄,因为他只接些悬赏来换取住宿、吃饭用的银子。

他本有能力让自己过得更好,但对于阿飞而言,他不需要自己过得好。舒适的生活会磨灭他的警觉性,对于一个常年生活野外与虎狼为伴的人来说,这只意味着死。

兔子很快被处理好了,被阿飞用树枝串起架在火上,他望着火光后沈家列祖列宗的牌位,心里却在想着别的事。

三十年前横行江湖,恶贯满盈的梅花盗又再次出现了。名号中带个盗字,他犯下的事自然也和强盗小偷之流相关,只不过梅花盗不仅盗财,还要盗走女孩子的清白。

梅花盗使得一手毒辣暗器,武功也深不可测,点苍派的前任掌门在放出话要捉拿梅花盗的第二天便死于自己家中,只在前胸留着五点排列如梅花瓣状的致命伤口。

自他再次出现仅仅半年便已经作案七、八十余起,如今家中稍有资产的,长得有些姿色的女子都寝食难安,生怕自己成为梅花盗的下一个目标。

可也就在这时,有人站了出来。

整个江湖都在传,兴云庄庄主龙啸云龙四爷义薄云天,为了梅花盗一案广邀江湖豪杰共赴保定的兴云庄,共同商讨如何抓住梅花盗。

借着这股东风,武林中有些名望的富商、世家纷纷表示,谁若能抓到梅花盗,便将自己家产的十分之一送给他。而龙夫人认下的干妹妹——有着江湖第一美人美誉的林仙儿竟还要亲自担任诱饵,并放言不管是谁,就算是个乞丐,只要抓到梅花盗,她都要嫁给那个人。

在金钱与美人双重的诱惑下,很难会有人会不心动。

阿飞也是为此而来。

他穷得叮当响,更是未尝情爱。

但他既不为钱,也不为女人。

他为的是成名。

他自关外来到后向中原兵器谱第十七的夺命钩傅显和第十四的行者棍孙混发起了挑战,可他的对手却不愿与他一战,只因他是个初出茅庐的小子。

所以他也因为没有拜帖,被拦在了兴云庄的门外。

这个江湖就是这样,初出江湖的毛头小子若没有厉害的家世或者门派做靠山,总是要被别人所瞧不起的。

阿飞不想被人瞧不起,他还想要成名,成为天下第一有名望的人。抓住梅花盗就是他的机会,而且他也想借这个机会找一个人,并请他喝酒。

他不认识龙啸云,却也知道一件事——龙啸云是李寻欢的兄弟,龙啸云广邀武林豪杰对付梅花盗,那么李寻欢也一定会回来。

兔肉有些焦了,阿飞也开始进食,他吃饭的时候很慢却很认真,火光照在他英俊的侧脸上,那冷漠的眉眼中好似蕴藏着一丝虔诚。

这本应是个宁静的夜晚,明天他还要继续打探梅花盗的消息。但今夜注定要发生些什么,祠堂的大门外再次传来脚步声,阿飞也握紧了自己的剑。

一个身影就在此时推开了门,一道春雷随着大门被打开的同时骤然炸开,在门口出现的是一个浑身湿透,形容狼狈的姑娘。

她丝毫没有注意到这个屋子里还有其他人,回身将门关上的同时,一把冰冷的剑已经架在了她的脖子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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