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阔的店内飘过一句:“王先生,您的咖啡好了。”
为了缓解尴尬,向悠抬眼往柜台处看去。
还没见到那位王先生,余光率先瞥到孟鸥目光炯炯地望着自己。
“为什么呢?”
孟鸥的语气是少有的软和。
“因为离家太远,而且压力太大。”
这些是之前都说过的,向悠顿了顿,“其实我从大一就开始考虑要不要留在这里,然而考虑了四年,我还是想离开。”
她不喜欢a市。
不喜欢永远拥挤的车流,不喜欢行色匆匆面无表情的行人,不喜欢这里的酷暑和严冬,不喜欢冰冷的高楼大厦。
也不喜欢偶尔出站换乘路过商业街时,在一帮享受生活的精英中,被衬托得渺小又灰暗的自己。
可是她小时候来这里旅游时,看到的明明不是这样的a市。
那时候她看到的是雄伟壮观的建筑,是热情好客的大妈大爷,是科技的发达,是历史的传承,是让人心驰神往的地方。
可能她讨厌的不是a市。
而是那个终究只能作为过客的自己。
孟鸥一边听着,一边若有所思地点点头:“确实,在这里的压力要比别的地方大。但是我总觉得,如果我们一起的话,很多事都可以共同克服。”
向悠冷着眼看他,越看越觉得面前的人面目可憎。
“为什么你总想着让我妥协?”
从第一次提到这个话题到现在,她从来没有劝过孟鸥和她一起回去。
而孟鸥也从没放弃想让她留在这里。
他考虑的永远只有他自己,永远只想让别人来配合他的步调。
孟鸥低下头,看起来很像被训斥的学生。
他喃喃道:“对不起。”
好多事情又不是一句道歉就能解决的。
向悠板着脸看他,期待他在道歉之余,还能说出什么实质性的东西。
“可能
是因为之前和你同居的那段时间,真的特别开心,所以我一直以为,毕业后我们就能一直过上那样的日子了。”
孟鸥很会打感情牌。
可是她已经不是几年前那个碰了碰手背,就能心潮澎湃的小姑娘了。
向悠没应声,埋头专注地喝咖啡。
等到一杯喝完,她抬起头:“我的想法不会变的,你不用劝我了,我觉得我们还是彼此冷静一段时间比较好。”
说完,她拿起包准备离开。
孟鸥起身按住了她的手。
在一派平和的咖啡馆里,这里的气氛显得有些剑拔弩张。
咖啡师纷纷将目光移至这处,似乎随时准备平息纷争。
向悠低头看着他盖在自己手背上的手。
比自己的大了一圈,将她的手腕都盖住了一半。骨节突出,手背经络分明,一路延伸至小臂,没法用漂亮来形容,但绝对是坚实有力的。
凭蛮力,她是难以挣开的。
她想起了他们第一次看电影的时候,她气得要分手,而他也一把扣住了她的手,不让她走。
向悠轻轻叹了口气。
她感觉着手背上的手逐渐放松,但依然没肯挪开,焐得她的手快要出汗。
要怎么收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