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了?陈伯。”
秦岭快速驻足,也小声问道。
“飞龙!”
陈光明指着不远处树枝上的三只鸟。
三只飞龙的个头差不多都有半个成年家鸡那么大,棕灰色夹带着栗褐色横斑的羽毛。
秦岭没有见过飞龙,但听过其鼎鼎大名。
飞龙,学名叫做花尾榛鸡。
虽然没有雉鸡长得漂亮,但在这个年代绝对是稀罕物。
“炖飞龙”
,是这个年代的难以享受到的美味,即便哪家偶尔得之,也大多用于招待重要客人。
飞龙胆子非常小,听见动静便会停在那里一动不动,所以当地人称其为傻飞龙。
其实,陈光明完全没有必要小声,只是常年打猎习惯了而已。
三只飞龙此刻正停在枝头上转动着小脑袋,眼镜亮亮的,东张西望的样子煞是可爱!
放在秦岭重生之前的年代,这几个小家伙可是绝对打不得。
它们可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谁要是因为嘴馋而伤害了飞龙,那可是要蹲笆篱子的!
正所谓此一时彼一时也!
在这个年代,飞龙就是人们餐桌上的美味佳肴。
就见陈光明把猎枪递给了秦岭,而后从后背摘下一个装有铅弹的气枪。
秦岭见状,会心地笑了。
原来陈光明早有准备。
如果用猎枪打飞龙,飞龙将被轰得渣都不剩。
而气枪是专门用来打鸟或者小动物的。
“侄小子,过年有美味吃了!”
陈光明一笑,气枪已经瞄准了三只小可爱。
叭!
随着一声枪响,一只个头最大的飞龙掉了下来。
扑棱棱!
另外两只哪怕是再傻,也自然要惊恐地飞走。
秦岭跑过去哈腰把飞龙捡了回来。
“开门红,今天收获不小!”
陈光明兴高采烈地把飞龙放在口袋里。
“陈伯,您真是神枪手啊!百步穿杨,百发百中啊!”
秦岭竖起大拇指夸赞!
“飞龙最好打!”
陈光明颇不以为然,“我们都管它叫蹲在树上的鸡,一般只需要一枪就能打着。”
这个时节的飞龙最肥,这只飞龙能有八两重,算是比较大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