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看,快看,花魁娘子真好看啊!”
“这得多少银子才能与她共度良宵啊?”
“你?想都别想,恐怕全阳州城,也就孟家有这财力了。”
随后一阵马蹄声传来,四匹白马拉着一辆花车缓缓驶过,花车造型精美绝伦,像是镂空的凉亭,四面围着纱幔,轻纱迎风飞舞。
四名妙龄少女站在四角撒花瓣和香粉,中间坐着一粉衣美人,纤纤玉手正弹奏古琴……
茗芷也跟着好奇,挤进人群潮头,踮脚朝里看,看完失望而归,嘟囔道:
“哪好看了,连我家姑娘的手指头都比不上呢。”
现场人太多,宋筠熙手扶帷帽,拉住茗芷,正想往外走。
还未等她们挤出人群,现场就发生了骚乱,一名蒙面男子突然冲进花车,手持尖刀架在花魁脖子上。
人群中跳出五六个伪装成百姓的人,将花车团团围住,而刚才那个站在高楼的华服男子,竟不知什么时候冒了出来,站在包围圈外侧。
华服男子一个手势,五六个人迅速把包围圈缩小,丝毫不顾及人质安危,直接冲进了花车。
蒙面男子见劫持无效,尖刀一抹,把花魁踢下车,与他们缠斗起来。
“杀人了!快跑啊!”
所有看客都惊了,疯狂往外逃。
茗芷被人群冲散,再看时,她已被推倒在地,受惊的白马飞蹄扬起,把茗芷吓得晕了过去。
宋筠熙不要命冲了过去,拽住茗芷往外拉。
刚把茗芷拉到安全处,身旁却滚来了一个女子,正是那花魁姑娘。
她脸色惨白身体抽搐,眼睛绝望而空洞地看着前方,似乎在等待死亡的降临。
纤细嫩白的脖子喷涌着鲜血,顷刻之间就把她的衣裙和地面染得通红。
眼睁睁看着这样一个鲜活的生命陨落,宋筠熙猛然回忆起五年前,她在肽国和黑帮谈判时卷入了帮派火并。
有个无辜的女孩心脏中弹,正倒在她的身边,她却无能为力。
这一回,她不想再看见悲剧发生了……
宋筠熙抱住她,拼命用手捂住她脖子的伤口,按压止血是唯一的方法。
可是滚烫的鲜血从指缝流出,好像怎么都止不住……
看着满身的血污,她几乎绝望了,不行,她不能放弃,不管什么办法,都要试一试。
宋筠熙掏出那块黑石,藏在掌心按压在伤口上,心里默念:“救救她,救救她,救救她……”
黑石瞬间被血液浸满,她只觉掌心的温度逐渐升高……
慢慢的,宋筠熙发现流出的血液越来越少,似乎是止住了。
许琰铮,狗是狗了点,关键时刻还是够意思的。
未免他人看出端倪,她收好黑石,手仍旧捂着伤口,装作惊慌失措的样子,只等这场骚乱结束。
不多时,那蒙面男子身中数刀,被按在地上。
华服男子走近,挑开他的蒙巾,“嗬,我当是谁呢,原来是千户侯刘长威,带回去好好审问。
对了,我们的千户侯大人可不是一般人,铮铮铁骨的汉子,酷刑嘛,全来一遍好了。”
“是,世子。”
世子?宋筠熙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书中可只有一个世子,他就是平西侯府谢家的嫡子,本书的男主——谢瑾钰。
谢瑾钰怎么会在这时候出现在阳州城?
按照原书里的剧情,谢瑾钰是在女主重生复仇后,回京后才认识的。
与女主先婚后爱,两人一步步确认心意,爱得蜜里调油,留下那只悲伤小狗,天天被逼吃“狗粮”
。
唉,又开始不走剧情了……
宋筠熙已经懒得吐槽,决定以后还是少出门为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