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及“不自主”
的特性。然而,实际上这种法不过是故弄玄虚罢了,并没有任何确凿的依据可言。要知道,当一个作家处于最为理想的“思维态势”
当中时,他的写作状态确实能够做到心思专注不二、文思如泉源般源源不断地涌现、内心充满着澎湃激昂的情感,以至于完全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仿佛周围的一切都与他无关似的。他忘却了周围的“现实社会”
,进入了特定的“艺术地”
,整个身心都沉浸在创作“对象”
的喜怒哀乐之中,但是,即使是在这时,他写的东西也既不是神灵的“诏语”
,更不是醉汉的“梦呓”
,而仍是完全“清醒”
、十分“自主”
的东西,是其“激情”
和“理智”
高度结合的产物,是“对象”
和“主体”
高度和谐、物我合一”
的结果。正是这种“思维势态”
,造成了乎“常规水准”
的优异之作!如果把这种情态下的创作现象一一作家情绪的“如痴如醉”
、抒写的“自由奔放”
突破既定“提纲”
的束缚都解释为“非自觉性”
、“不自主性”
,过分强调它的“自”
性质的话,那就错了。任何真正的“艺术创作”
,都不可能是“精神恍惚”
的呓语,“头脑热”
的昏话。“痴迷”
中有清醒,“奔放”
中有法度,“热”
中影冷”
,“物”
中存“我”
,从来就是如此!
总而言之,对于像“机遇”
和“灵副这样属于思维层面突然涌现出来的现象,如果将其过度地“神化”
,那显然是不正确的;然而,若是采取完全“不承认”
它们存在的态度,这同样不利于问题的有效解决。所以,正确的做法应当是我们以一种客观公正的姿态去正视这些现象,并深入地对其展开研究工作,最终从“唯物主义”
的角度出给予合理且科学的阐释。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在这里,五明针对“机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