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早就吓得六神无主,扶着沈奴,大喊:“医生!救命啊医生!”
陆清亨把刚抽两口的香烟往陆清臣手指间一塞,两步跳过去,横抱起沈奴就往抢救室跑。
沈奴细白的手臂软软垂落,长发摇曳,血滴了一路。
在急诊大厅内惨白灯光的照射下,醒目刺眼。
陆清臣从那蜿蜒了一路的血迹上收回目光,垂眸看了看手里的半截香烟,走到垃圾桶旁,慢条斯理把香烟捻熄在金属盖上,然后丢进去。
男人的手掌宽大清瘦,手指修长,骨节清晰,极简单得动作,他做起来有股说不出的从容雅意,令人心驰。
不经意地转眸,白色地砖上那点点猩红再次闯进了男人沉着深冷的眸底。
陆清臣的目光停顿了片刻。
……
沈奴腕上的伤挺严重,陆清亨处理了将近两个小时,再次出来透气抽烟,又碰到了陆清臣。
他诧异了一下,“老五,你怎么还在这?”
陆清臣站在门廊圆柱旁,两手放在西装裤袋里,一米八八的个子,伟岸挺拔,左腕的白衬衫袖下,露出半截昂贵的商务款腕表。
听见陆清亨的声音,陆清臣微微偏头看了他一眼,眉眼冷极雅极,带着漫不经心的悠闲随意。
陆清亨走过去,点上一支烟。
注意到陆清臣的视线落在他身上,他低头瞧了瞧自个儿。
白大褂刚才染了沈奴的血,这会儿脱了,身上一件休闲款白衬衫,左胸的位置晕着一抹暗红。
夹烟的手拍了下那抹血痕,陆清亨说:“小丫头的伤挺严重,深可见骨,断了动脉,断了五根筋,缝了26针。”
吸了口烟,慢慢吐出来,感慨似的又说:“小小年纪,也不知道遇到了什么事,对自己下手这么重。”
陆清臣不接腔。
此时十一点多,急诊门口时不时有人走过,两位姿容出挑的男人杵在那儿,格外惹人眼目。
陆清亨也没指望他能接话,抬手在自己肋骨往下2寸的位置比划了一下。
“我第一次见她,8年前吧,小丫头才这么点高……”
“那会儿沈琼琚得了重疾,需要骨髓移植,但骨髓库匹配不上,临时找也不是那么容易的。”
配型这种事,从来都是可遇不可求。
“隔了没几天,沈夫人就不知道从哪儿带过来一个孩子,还给配上了。”
“小丫头那时才11岁,还对麻药过敏,清醒的状态下,10厘米油笔芯那么粗的针管扎进骨头里,得多疼?”
陆清亨当时刚读完研,进华和医院规培,每个科室待一段时间。
那阵子正好轮到血液科,沈奴抽骨髓那天他作为实习医生被叫去当帮手。
所谓帮手,就是按住小女孩,不让她乱动。
“我们四个人按住她,手术结束,床单都被她的冷汗浸湿了,现在回想起来,都觉得自己做了孽似的。”
“后来我听说,她是沈夫人从江南哪个小县城买来的,从小没有母亲,父亲过世,跟着奶奶相依为命。”
顿了片刻,他叹了口气,语气里带着些怜悯:“真是个小可怜。”
这话,傅昀堂也说过。
……
次日六点多,沈奴在医院病房醒来。
手腕阵阵刺痛,但她神色平静,毫不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