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在读书的静初初生牛犊,不畏猛虎,大骂一声,甩着马尾辫转身就走……
“不谢我?”
卫默拿丹凤俊目直扫过来。冰冷的声音将静初带回现实。
“可是……”
静初支吾不言。她早已不再期望高人的指点。
艺术家好色。外行人也许不知,但钟丹鹤的确是个好色之徒,一如海明威性癖成瘾,小仲马不羁,毕加索是个古怪的好色老头。这都是无法改变的事实。
卫默一眼看穿:“我的薄面,他还会给。不会把你这个胖子怎么样。”
“真的吗?”
静初半信半疑。
“自然。”
卫默说。钟丹鹤与他颇有交情。他的节目也频繁为钟的画做宣传。除了几只上好的烟斗,卫默却分文不取,他知道,自己迟早有需要这位大师的一天。
“需要我做什么来偿还么,我只会画画啊,我做的菜也不好吃……”
静初依旧有些放心不下。
“你还能做什么?”
卫默反问。
静初眨巴眨巴眼睛,忽地一把搂住卫默,箍得紧紧的:“那就是不需要了!太好了!谢谢你,谢谢你,瘸子默我谢谢你……”
“肥手挪开。”
卫默迅速卸下她的胳膊。
那一瞬,异常灵动的大眼睛呈放大状出现在他的视线里,他几乎要被这灼亮的眼神灼伤。他卫默阅美人无数,这般耀眼的笑容,却是不轻易见得。灵动,比上次见面,她的瞳子更加富于灵气;清澈,黑珍珠里透着晶亮的水珠;善良,她的笑容似乎能发光。整个救护车,都被她的笑容照亮了一般。
卫默第一次发现,静初原来是个这般漂亮的姑娘。怪就怪在,卫默不小心下一眼她见壮硕的胳膊,忽然就觉得一阵可气。
“没空和你玩相扑。”
卫默没好气地说。
“哼,你这个瘦瘸子,你玩的了吗?”
静初撅嘴道。
“受了这么重的伤,还好意思出来乱窜,还好意思打情骂俏?你的腿不想要了!”
这时候,医护人员走过来,狠狠地训斥了卫默一通,帮他固定好伤腿,果真是敲骨吸髓般的疼,他通身汗如雨下,莫名的抓住一只大手,便紧紧攥住,握紧,再握紧,好大的一只手,滚烫,厚实,粘稠的汗液相溶。
静初的脸先是通红,之后转为绛紫,卫默却无暇去注意。折腾了一晚上,他真的倦了。
一针止痛针下去,他便头目昏沉,眼皮就像黏住了一般。手终于松开。救护车也已医院门口,静初端详着自己黏糊糊的手,觉得他是施了魔法在自己手上似的,他的汗水,渗透入她的指尖了。
窗外,月亮忽地皎洁宁静,把一天的黯淡悠蓝,直耀成宝蓝色。静初抬头望着宝蓝色的星空,一双圆眼睛披了蓝纱似的。因是深夜,整个城市在熟睡,霓虹也沉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