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阳十分中二地高声断喝:
“胡吞(风遁)!”
“拉三修里肯(螺旋手里剑)!!”
紧跟着。
甩手就是一掌。
端端正正,结结实实,印在了林亦薇的左胸!
……
后来。
孟阳才知道,她所说的“去嘉铭”
,并非游玩或者小住,而是举家搬迁,再不回来。
后来。
孟阳终于明白。
为什么女孩儿没有追打他,而是呆呆地怔在原地。
小脸通红,鲜艳欲滴!
……
原来她是林亦薇!
所以。
她知道我腰间那处伤疤,刚才是想掀开衣服,验证身份?
画熊猫。
是我小时候趁她熟睡,做过的恶作剧。
那首《猪之歌》。
似乎,好像,应该,也是我按着她的鼻子唱过的?
原来如此!
想不到。
当年的跟屁虫、假小子,如今竟出落得如此……人模女样!
……
孟阳正为突如其来的意外重逢,百感交集。
唏嘘不已。
却见林亦薇高声娇喝:
“胡吞!”
“拉三修里肯!”
甩手一掌,拍在他的胸膛。
和当年自己模仿《火影》耍宝的情形,一模一样!
只是。
你这也太用力了吧!
呵~
女生,就是小气,爱记仇!
多大点事儿?
居然怀恨至今,记得如此清楚,刚重逢就迫不及待地原样报复。
更令孟阳始料未及的是。
林亦薇拍在他胸膛上的手掌,居然顺势变为龙爪手,并且,毫不客气地——
抓了抓!
啊这?
孟阳不禁满头黑线。
我当年。
不会真的对她,做过这个动作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