闻言我却松了口气。
十天么?
很好!足够了!
我不怕死,我只怕后事还没来得及安排交待就死了。
还有十天,我已经心满意足。
只不过,我就快要死了!“托尸”
的事已经刻不容缓!
输完点滴后,我趁着护士不注意溜出医院,给苏亦深打电话,他似乎正在开会忙碌,但是他只犹豫了两秒钟,就答应马上出来见我。
我们约在一个咖啡厅见面。
其他人看我们的眼神,还以为我们是一对热恋的情侣正在谈情说爱呢,却不知道我们讨论的是死亡和遗嘱。
苏亦深在合同上写着合约条件:
比如,我死了以后,是否为我举行葬礼?
但是我害怕除了苏亦深,没有一个人参加我的葬礼,那太尴尬了。。。。。。所以我否定了。
再比如,往后每年清明节他是否需要帮我扫墓?
但是我考虑到人死了以后尘归尘土归土,没有一个人会记得我来过这世上一趟。。。。。。
本来也要否定,但是我又转念一想,反正我给了他一大笔钱,买他的这些“售后服务”
绰绰有余了!而且更能体现合作的公平公正。。。。。。所以我让他郑重把这一条写进合同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