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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很想盘问事情原委,可嫌疑人已经彻底忘记了“这个案件”
,如此一来,也就无从审问。
不难想象在此之前,审问官与嫌疑人之间究竟上演了何等惨烈的对话……这简直比行使沉默权的嫌疑人还要难办。
拥有忘却权的嫌疑人。
不管怎样,现在至少清楚,她就是那个曾经在管辖区内帮助解决案件的侦探,而作为当事人的日怠井警部也因此被迫接手了这个棘手的案件——这一点,即便不是名侦探,也不难推理出来。
算了,意料之中。
但问题是,她(失忆状态的她)到底是以什么罪名,被关押在了这里……既然已经戴上了手铐,那就代表她并非重要参考人,而是已经被正式逮捕的状态,她到底涉嫌什么罪名?
再怎么着急,也应该先调查清楚情况再来这里吧……难道跟钱有关?
回想当时的情况,忘却侦探似乎是个非常爱钱的人,当时的嫌疑人(委托人)为了洗脱罪名,支付了高额的费用。
莫非是偷税?
日怠井警部当时就觉得纳闷了,既然忘却侦探隔天会忘记包括客户在内的所有业务内容,那她要如何缴税呢?可即便与忘却侦探打过交道,也不至于把偷税案件交给他处理——他毕竟是刑事部搜查一课的刑警。
这么说,是强行犯吗……因为她叫今日子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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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其实这没什么好笑的,也不是多有趣的玩笑话。如果是在京都府
,或许就板上钉钉了。
不管怎样,如此一来,除了嫌疑人是忘却侦探以外,最关键的问题是——曾经私下(而且搜查方式与警署完全相反)协助搜查的侦探,如今却作为恶性犯罪嫌疑人遭到逮捕。
光是这点,就免不了遭受世间的各种非难——媒体更是津津乐道,说不定还有可能旧事重提,曝光千曲川署曾经的丑闻。
如此一来,曾经被推上风口浪尖的冤罪警部又会再次被提起。虽然事到如今,自己的名誉已经不重要……但如果被指责说警署曾委托罪犯协助搜查,影响可就非同小可。而且私下协助的事实更会让事态恶化。
不过……现在只是被关押在审讯室,还没正式定罪呢……
这就是无罪推定原则,或者说疑罪从无原则。
只是,作为曾与忘却侦探打过交道的人,要单纯地相信她无罪太难……回想起当时的状况,今日子小姐从极其露骨的角度攻克案件,优雅而强硬的搜查手法,已经是在犯罪边缘试探。
非公开本身就意味着不合法。
要是这么说的话,那世界基本就不存在不犯法的行为了……不管哪种行为,最后都会触犯到某条律法。
就在日怠井警部再三确认现状(法律的现状与自己的现状)期间,今日子小姐依然是一副笑眯眯的表情——神色无比沉稳,让人不禁怀疑,她是否还未认清自己当下的处境。
但是,绝对不能被这笑容
蒙骗,笑容只是这个侦探的武器。
她是那种即便身处血淋淋的杀人现场,哪怕在错综复杂的人际关系中周旋,也依然能露出相同笑容的侦探。借用她的话就是——“反正到了明天都会忘记”
,管它怪诞还是惨烈,都不足为惧。
如果她的神经(反应迟钝)已经强大到即便身处杀人现场或修罗场,都能保持平常心态。那就算被关押在封闭的审讯室,即使要面对日怠井警部严肃的面孔,也依然可以做到心无波澜。
有了“冤罪制造机”
这个头衔,反倒轻松了不少,至少,在这次的案子里,嫌疑人不敢再胡乱供述一些莫须有的罪名。
“那我就不拐弯抹角了,先从一些基本的问起吧,今日子小姐,你现在还记得哪些事情呢?”
“从提问方式来看,日怠井警部似乎比我还更了解我呢。呵呵,莫非我们之前一起吃过饭或者查过案之类的?”
日怠井警部倒也希望双方只是一起吃过饭的关系。
今日子小姐没有直接回答他的问题,而是巧妙地岔开了话题——真是“棘手”
。当然,别人提了问不一定就得回答。但人是一种爱解释的生物,一旦被提问,总会做出点回应。
“但是,警部大人会亲自来审问我这个失忆的嫌疑人,那说明我们只能是一起查过案的关系——而且是作为我的‘专家’,来到了第四审讯室。第四审讯室——呵呵。从刚刚来审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