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伯父先别急,我给你先讲个故事,”
白晓乐呵呵一笑,看着常父道:“十年前,有一个警员,表面上公正执法,暗地里却和非法投资者勾结,他拿到了足够多的钱之后,想自立门户,但又碍于面子,所以制造了一起灵异的碎尸案,然后再去接手案子,之后便离奇死去。其实他在偷梁换柱,换了另一个身份生活,你说我说得对吗?郑先生。”
“白公子可真会开玩笑,”
常父自然地笑了笑。
“十年前有一个家庭,他们是一对夫妻和一个儿子,这个儿子比较特别,脖子上有一颗大黑痣。这个家庭生了一件怪事,男主人失踪三个月,女主人病死了,郑先生,你真是运作的天衣无缝,若不是我无意间现常宁脖子上去痣的伤疤,还想不到是你,”
听白晓说的事,常父的脸有了微小的变化,但这种变化只在一瞬间,可终究没有瞒过白晓的眼睛。
“如果白公子是来讲故事的,恕我不奉陪了,”
常父说着,起身准备离去。
“郑先生以为自己隐藏的很好,可是郑先生做了一件不该做的事,杀了常宁的女友晓琴,现在凶手已经落网,把责任全推到的您身上,”
白晓补充道。
“鬼话连篇,”
常父已经按捺不住了,站起来握紧拳头准备离去。
“怎的,心里面紧张,手上直冒冷汗,”
白晓站起来拦下他,道:“若不是你吓死了火葬员,然后匆忙地与我见面,我还怀疑不到你。我这人天生敏感,火葬场虽然做得很好,却仍然有尸臭。由于你走得急,没有洗澡,所以尸臭还留在身上,我之前觉得奇怪,以为是自己进了火葬场,所以还反感,可在看见方洁手上的枪茧之后我就不那么认为了,”
白晓笑着说道。
“别人手上有枪茧与我有什么干系吗,”
常父问道。
“没有关系,但是你手上也有枪茧,那就很奇怪了。我虽然是个有钱人,但也是一个从小生活在农村的有钱人,一般的茧子我是见过的,它没有枪茧那么厚,”
白晓道。
“你太聪明了,聪明到在你面前说了一句错话都会被你怀疑,真是替警方感到悲哀,若是他们像你一样的聪明,我相信我也不会在这个世界为祸千年,若不是那些该死的道派中人追着我不放,我早就统一了世界,不过没有关系,等你放出了魔兵,我就不再惧怕他们了,”
常父说着,胸口处长出第三只手,准备抓住白晓。
“你不是真的魔王,要不然你早就行动了,所谓的真主不过是个纯阴之人,你骗不了我。你不过是想利用我找到真正的魔王而已,如果你现在带我走,你就永远别想知道魔王是谁。”
白晓打算与他做最后的博弈。
“不用了,我已经知道了,只是他不够邪恶而已,”
常父的第三只手离白晓越来越近,就在这时,远方飞来一柄闪着金光的铜钱剑,刺入了常父的心窝。
他痛苦地哀嚎,右手握着铜钱剑,将它从身体里拔出来,他瞬间衰老了许多。
他扔下铜钱剑,向白晓扑来,方洁突然闪身,一脚踢在常父脑门,将他踢飞,准备再战,白晓拉住方洁,将她往包室外扯,“不要想打倒他,他的体力是源源不绝的。”
“不是在做梦吧,现实中真的有不老不死的人,”
白晓和方洁走出常宁家,坐到车上,过来四五分钟,方洁才从震惊中清醒过来,弱弱地说道。
“如果我没猜错,他便是纷陵杀人案的罪魁祸,方警官,祝你好运,”
白晓启动车,往城市里开去。比起警方,他现在更加需要成美丽与成伯,所以他得赶快找到这个避风港。
“小伙子真是艳福不浅,”
听到车上有声音,方洁和白晓同时回头看去,都被吓了一跳。正见那个菜市的买鱼先生坐在他们后座,看着他们微微一笑。白晓还未开口说话,老先生道:“打算去找茅山的人?他们那一套没有的,他是千年大魔,没有特殊的方法是对付不了的。”
“你是谁?为什么要帮我,你是杀张心平教授的凶手,对吧,”
白晓道。
“孺子可教也,”
买鱼先生说着,手里变化出一条拂尘,他轻轻摇了摇拂尘,白晓和方洁瞬间晕了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