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谢谢。”
洛明晨道了谢,还听到有人说他真厉害,以后溪水村就不怕猛兽袭击。
他只能说,这些人……好淳朴。
中午,洛明晨懒得做太多菜,就随便煮了一锅饭,一碗青椒炒肉,一碗红烧肉,再加一碟醋黄瓜。
听洛明晨说随便吃吃的霍琰:“……”
坐下后,霍琰意味深长道:“我以为只有一锅粥。”
洛明晨没听懂,问:“你想喝粥吗?”
“……没。”
洛明晨只当他在客气,“以后你想吃什么提前跟我说一声,能做我就会做。对了,灶上还有一锅绿豆沙,等下午回来,用井水冰镇一下,跟喝粥也差不多。”
霍琰一顿,“你不是做了馒头?”
“对啊,小辉他们回来,饿了可以拿着吃。”
说到这,洛明晨思索片刻,“要不我们去买一些坛子?我想腌些菜,还有鸭蛋。这些配粥或者配馒头都好吃,早上炒一碗酸豆角,还能放面里。”
霍琰倒是没意见,只是:“做这么多,你不累么?”
他娶媳妇不是娶回来当厨子的,能做固然好,可要是因为怕被赶走而累着,那不是很难受?
“这就累了?”
洛明晨不是娇生惯养长大的人,只是有幸生活在城里而已,但其实很多能赚钱的活,他都去做过,比如搬砖、洗碗、传单……
后来一个酒店老板觉得他太可怜,把他塞进后厨当了个洗菜工,生活才稳定些,而他也努力考上了大学。
末日来临,洛明晨要活着就更得做很多事。
所以,在这个世界没有丧尸的威胁,又没有学业的烦恼,还有地方住,只需要想着怎么挣钱就行,日子不知道好过多少。
当然,洛明晨觉得轻松的前提是有地方住。
他也没有多大的野心,过得安逸就好。
霍琰想了下,说:“不要累着自己。”
“我又不是只做给你们吃,我自己也是要吃的。”
当个保姆怎么可能?
他说的那些都是自己爱吃的东西,心情好才会顺便做他们想吃的东西。
更何况,洛明晨也喜欢做饭,就是不爱收拾那些锅碗瓢盆而已。
“嗯。”
正吃着,村长的小儿子拎着几斤肉过来,在门外喊:“霍大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