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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原形毕露(第2页)

对于大儿子太康的建议夏启还没点头,一个人就闯进院报案:“启禀州牧大人,小人伍叟报案。小人在伍家村居住,今天一个怪人突然闯进我家抢走了我一套衣服。”

“哦?是一个什么样的怪人?”

夏启问。

“是个不男不女的怪人。”

伍叟瞥见旁边的沈先,走过来围着他转了一圈一把抓住:“就是这个人!州牧大人,就是这个人抢走了我的衣服,她身上穿的衣服就是我的!”

伍叟愤怒地一把抓下沈先身上的衣服。

夏启对着沈先冷笑说:“你这个窃贼,胆敢冒充天上下界的神仙,现在人证、物证俱全容不得你抵赖。按照皋陶大人制定的《五刑律》,偷窃且不思悔改者当处‘墨刑’。元康,送她去州衙行刑室,将她额头烫上印迹,让这个窃贼以后在人群中无所遁形!”

皋陶是上古四圣之一、是中国刑狱的鼻祖,《五刑律》便是他制定的。

“是,父亲。”

元康应道。

伍叟恨死了偷拿自己衣服的沈先,他认为夏启量刑过轻,抗诉道:

“州牧大人,这个罪犯在大白天就去我院中偷晾晒的衣服,被现后不但不把衣服还我,还穿着衣服逃跑。他这不是偷窃,是强抢!按皋陶大人的《五刑律》,入室抢劫,淫人妻女,临阵逃脱应施‘刖刑’砍掉双腿!”

沈先听到此处吓得腿都软了,我的天爷!这上古真是法治社会,连老百姓都能当法官了!

对于伍叟的抗诉夏启心中虽然不悦,但还是谦逊地说:“伍叟,你说的对,刚才是我辨案不清,对这个罪犯是应该判刖刑。元康,拉下去执行吧!”

沈先内心绝望了,自己穿越到这上古已经够倒霉的了,衣不遮体、身无分文又饥渴难耐。现在又被逮个正着,先是要被脸上烫印,这又要被砍掉双腿,要是没了双腿以后还活得了吗?

元康正要拖着沈先走。

“二哥等一下!”

夏启的小儿子武观喊了一声。

“五弟,什么事?”

“这人有些古怪!”

武观走过来围着沈先转了一圈停住脚步、盯住他的胸口。沈先现在衣服被伍叟扒去仍是光着身子只着裤头。

武观伸手揪了揪沈先胸脯上的两个“豆粒”

说:“这个女人怎么会没有胖奶头?”

他扯掉沈先头上伪装的野花草圈:“父亲,他不像是女人!”

太康盯住沈先的下体,突然出手一把掐住他的命根:“他是个带把的男人!”

这一把,差点没把沈先吓得晕过去。他知道,皋陶制定的《五刑律》中第四律是“宫刑”

,就是割掉男人的生殖器。难道他们连自己的命根都要割了?

沈先不顾一切地狂叫:“夏启,你是快要当帝王的人,你是大夏朝的开国皇帝,你不能这样残暴,你要以仁德治天下才能得到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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