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个人盘地而坐,围成一个圈,而庄飞宇坐在陈煜左边,右边林翰良写好纸条。
玩了一把狼人杀下来,陈煜是输得那个,林翰良笑道:“煜哥,你选真心话还是大冒险?”
陈煜:“大冒险。”
林翰良摊开手掌,上面有几个纸条,陈煜选了一个,摊开一看,有些沉默。
林翰良探头好奇道:“什么啊?”
陈煜:“唱一情歌。”
林翰良嘿嘿一笑,打趣说:“煜哥,你唱吧。我都没听过你唱歌的样子。”
大概是他也在,陈煜有些紧张,耳根有些薄红。
大家都保持安静,期待着他唱歌,气氛一下安静下来,陈煜右手握拳放嘴边咳了两声,清了清嗓子,唱道:
“你在左边我紧靠右。”
“第一张照片”
“不太敢亲密的”
“属于我们俩的”
“脸庞太天真了”
“苹果一样带甜的羞涩”
正好坐他左边的庄飞宇心里有种说不出的感觉,不是歌有多好,而是他声音很动听。
唱rap时的狂躁、兴奋和现在唱情歌的温柔、浪漫形成巨大反差。
没想到唱rap的那种痞痞的,帅帅的人唱起情歌来这么深情,很有感染力。
“太多感触”
“已不同了”
“世界变了”
“还是我改变了”
“夹在书本这相册”
“滑落的照片让我变沉默”
……
有点低沉烟嗓又带着柔情蜜意的声音很好听,像潺潺的溪流流进了庄飞宇的心里。
歌停,陈煜脸有些热,还好看不出来什么,大家都笑道:“好听。”
林翰良撞了下他胳膊,笑道:“煜哥,没想到啊,好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