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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心事新事(第4页)

见这家伙挑着半边唇角垂着眼皮儿笑得混蛋,我回给他一记皮笑肉不笑,伸出手去一把扯掉他挂在身上的最后一件衣物——你既然不把我当人看,那我也不必把你当人看,你身上这套乱七八糟的玩意儿和于荣家隔壁那条大公狗二嘎子也没什么不同!

楚大公狗长腿一迈滚进了浴桶里,无尽享受地呻吟了一声儿,完全没在意他刚才的那句话对我所造成的伤害,闭着眼置身于氤氲的水气中,慵懒地道:“洗头罢。”

拎来小桶,支上椅子,挽起袖管,将他的头打散濡湿,费力地清洗。由于我从未替人洗过头,这一番下来把自己身上也弄了个半湿,六月的天气本来就热,这一阵忙活又让我出了一身的汗,衣服粘在身上,要多难受有多难受,再加上自从我被楚大混蛋打为奴籍就再也没洗过一回澡,身上早就臭痒难当,如今看着他泡在水里自在享受,真恨不得一把把他揪出来扔出门去,而后自己跳进水中痛快洗上一洗。

心中有气身上难受,手上力量就难以控制起来,再加上我有意为之,直把楚龙吟扯得呲牙咧嘴,向后伸出手来,在我的脸上水淋淋地一拍:“臭小子,你这是洗头还是薅猪毛?轻着些!”

抬臂蹭去脸上水渍,胡乱替他洗好头,然后绾在脑后。正累得腰酸,见这家伙身子向前一趴,双臂搭在桶沿上,带着些倦意地道了声:“搓背。”

瞪着他光溜溜水淋淋的后背气怔了半晌,最终还是无奈认命——这是身为贴身下人的本职工作,气也没用。

拿了搓澡的巾子,蘸上水,微颤着手伸过去,轻轻地在他的背上搓动,还没搓得几下,却见他忽地转过头来,直把我吓了一跳,手一哆嗦,巾子就掉进了桶里,见他扬着半边眉毛看着我道:“您老这是搓背呢还是呵痒呢?用点力气可好?”

心中恨恨地没有理他,伸手去桶里捞那巾子,而后使出吃奶的力气狠狠搓在他的背上,顿时便出现了一道红红的印子,见他疼得直抻腰,嘴里还出“嘶……”

地一声。

这下子我心里爽了不少,此时正是解恨时候,不由更是卖力,几把下来这家伙的后背就像刚褪了毛且煮熟的猪一般红了。再一次气运丹田力贯双臂,心内暗喝一声“死!”

,咬住牙卯足劲儿,狠狠地搓过去,直恨不得搓下他一层皮,却谁料用力太猛,那巾子搓到一半的时候竟然脱了手,于是我的手便搓到了他光溜溜的背上而后滑了开去,身体由于这惯性噌地向前栽倒,一张脸正撞在了他的背上,直疼得他“唔!”

地闷哼一声。

挣扎着支起身子,见楚龙吟一边抚着自己后背一边转过身来,一脸地好笑:“臭小子,想亲老爷我的背也不能这么用力,肋骨险些被你撞折一根的!”

用手背抹去嘴唇上蹭到的他身上的洗澡水,勉强忍住夺门而出的冲动,偏开脸不愿看他。耳里听得他又低笑了一阵,才又道:“罢了,背就甭搓了,搓腿罢——这一次你若还想亲,提前支会一声儿,老爷我也好有个准备。”

他这是在笑话我刚才故意用力搓他的背——言外之意:看你小子还敢不敢再度借故坏了?!

我已经顾不上再生气窝火或是暗骂他什么的,因为……因为他已经把他的一根长长的结实的腿翘在了桶沿上。

这……这和尸体可是完全不同的……这是活生生的人,他,他还会动的,还,还冒着热乎气儿呢……

一时只觉得自己的双颊一阵烧,火烧火燎的一股热浪冲上脑来,鼻子里又热又胀。

“喏,巾子。”

他的手在桶里一阵乱摸,找到了我刚才掉进去的巾子递给我,然后懒懒地靠在桶沿儿上笑意未减地望着我。

目不斜视地伸出手去,在他小腿上微微颤抖地搓了一阵,听他哧地一声笑了,道:“情儿爷,我这小腿上的皮都被你搓掉三层了。咱能换个地儿搓不?”

我略略向上移了移,在他的膝盖上又搓了好一阵。直到他有些不耐烦了,“哗”

地一声竟然站了起来,一只脚踩在桶沿上,拍了拍自己的大腿:“您老是打算让我这澡洗到下月中旬去么?快着点儿,这儿。”

鼻内一热,两道血花刷地流了出来,慌忙用手去捂。

楚龙吟愣了一愣,转瞬爆笑出声,几乎跌回到水里去。我把手里巾子扔下,捂了鼻子转身奔出门去,跑到院外井边打上桶水来洗了一洗,再仰着脖子止血。好容易鼻血不流了,眼泪却禁不住掉下来。(回到住的地方,也没有吃饭就睡了,做了一个梦,听见有人给我说:你占了我的身子,我一直在喊你,你就是不回答我,我现在还有一个未了的心愿,希望你给我一段时间,让我把心愿完成。我迷迷糊糊的回答到:好。然后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本身的另一个灵魂突然回魂了,我只能当一个旁观者了。然后只听着她心里在想着若不是我孤身一人无依无靠,我就不必女扮男装独自讨生活,而若不是我女扮男装,我就不会像现在这样被迫去服侍一个混蛋男人……可我别无选择,一个孤身女子在男尊女卑、法制落后的古代,根本不可能独立的安全的存活。所以我只能当个男人,所以我只能苟且偷生,所以我只能承羞忍辱。(凸(艹皿艹),原来上一任也是个穿越者,还是个女的。为什么我没现呢)

人不能总埋怨命运不公,躺在枕上后,我这么安慰自己。我现在的生活并非有人恶意造成,客观的说,它是一步一步事赶事地展到这个地步的。所以恼火与怨怼除了证明自己的脆弱和失败外,一无所用。古代和现代截然不同,它是绝对的权威至上,而人是无法脱离社会独自存活的,鲁滨逊的故事不过是个案,我没那个能耐,因此只能服从这个社会,服从这种权威。

改变命运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奋然而起,打破世俗,做一个彻彻底底的叛逆者,不成功便成仁。还有一种,是在困境中找寻一条相较来说较为好走的路,努力让自己走下去,将伤害尽量减小至最低。

我只是个平凡人,所以前者对我来说只是一个英雄般的奢望,后者才是我最切实际的选择。

因此,做了奴仆就做了奴仆吧,放正心态,把它当成一项正常的工作,就像那一世的酒店服务生或是其它的什么职业,只要自己看得起自己,就没有什么正当的职业是下贱的。

是的,每个人都要看得起自己,无论身在何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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