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到这话,王七嘴里叼着的烟一抖。
他赶忙地把烟从嘴里拿下来,低头瞧了眼自己臂膀。
上面是一团刺工粗糙的青色团,依稀是个女孩头像,以及一串文字数字。
王七恍然,有些喜不自胜地开口道:
“哦,哦!您说这个啊!
焕爷,这是我闺女,我纹的是我闺女和我媳妇儿的名字。”
说话时,语气中闪过一抹他自己都没察觉的柔和。
李焕捕捉到了,眼中的锐利忽然间散去不少。
女儿和媳妇儿么。。。。。李焕喝了口茶,想了想,开口道:
“你女儿?多大了。”
王七那沾满泥点子的手来回摸着臂膀,嘿嘿笑着说:
“是,我闺女!
刚八岁,都说西洋人的照相能把人魂魄吸走,我寻思我给自己照一张,再给她照一张,把照片换一换,她拿我的,我拿她的。”
说着话,王七又从裤兜里小心地掏出一张黑白相片,递过来给李焕看,语气中带上一抹不易察觉的骄傲:
“闺女一个人在家,有我照片就不害怕了,我在外头,时不时看看闺女照片,做事心里就有劲,也有分寸。
后来我想着啊,我天天到处跑着,这照片容易掉,干脆就把闺女和媳妇儿纹在身上,这样就再也不怕掉了。”
王七凑过来的时候身上一股汗臭酸臭味,李焕也不介意,目光垂落,仔细看着照片。
相片上是个西瓜头的半大幼女,面黄肌瘦,但笑得开怀,被壮实的王七和一个粗糙的农村女人一起抱在怀中。
三个人面对镜头,都露出同样的,害羞而笨拙的大笑。
笑得非常开心。
李焕跟着,嘴角往上轻轻一弯,他偏头,目光落在王七臂膀上的纹身处:
“照的挺好的,纹的也不错,这串字是什么意思?”
王七听到这话,颇为骄傲,把袖子往上使劲撸了撸:
“焕爷。
这是我闺女和媳妇儿的名字,王珍珠,李翠芬。
珍珠这名字是帮里的先生取的,说什么珍珠华藏,以后一定能大富大贵!”
面对王七那炯炯有神的目光,李焕沉吟片刻,犹豫半晌,最后微微叹了口气。
他抬手指了指王七肩膀,有点无奈:
“名字寓意还行。但你这字纹错了,纹的是王珍——猪啊。”
“啊?”
王七双眼懵,茫然张口:
“什么猪?”
“算了,不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