捉弄爽了我正了正颜色,再次提笔,揪住他心口前的校服。
宋惊晚。
是我的名字。
谌降攥着心口那处布料左看右看,始终不肯挪眼,我以为嫌我签的丑呢,但实际他貌似是对我签的位置特别满意,嘴角笑得落不下,我看着他,也笑。
“给我也签一个。”
少年点头,对于应该签名的位置却犯了难,目光犹豫地落到我胸脯。我当即给了他一脚,“色狗!”
“我没有。”
他委委屈屈地嘟哝。
彼时,有人从楼梯口上来,是个女生,柳叶眼、黑长直,校服外面套了件潮牌,我看着她,她也看着我,止了脚步。
空旷的走廊唯有我们三个人,我不知道该不该向她打招呼,该如何打招呼,嘴角牵起来又落下去,不尴不尬的,表情估计特搞笑。
“宋惊晚。”
梦里崔无恙的样子有些模糊了,是啊,我们已经好多年好多年没再见面了,所以,遗忘比死亡可怕。
她喊完我的名字经过我和谌降身边,即便是梦,我却依旧清晰记得她波澜平静、忧郁的眼睛,直直地凝视着我,“你们也在校服上签名?”
绝交之后她遇见我从不多废话,这是屈指可数的几次,我答嗯,女孩接着开口:“我可以签么?”
我愣住了。
她在我的校服左肩利落地签下名字,最后的笔锋收尾,我侧眼望着她、望着她握笔,久久的停滞,睫毛翕动,有那么一瞬间崔无恙似乎变回了小时候的样子,温柔、不锋利,永远言笑晏晏。
“高考顺利。”
她轻声。
阳光下,黑色的字迹不再沉闷,反而熠熠发光。我第二次抬起头时,崔无恙已经走远了。
背影愈来愈糊,仿佛走向了渺远的云端,一个人,那么孤独。我眨了眨眼,才发觉她的背影并不是走向了云端而变得模糊,是我的眼泪蒙住了视线。
为什么会哭呢。
难道冥冥之中我已经感觉到
我和她,余生仅会剩下寥寥几面吗。
“喂,你无视我。”
思绪回笼,那条傻狗在旁边闷闷不乐地挥爪,试图吸引我的注意。我打掉他的手,“你想好签哪儿没?逾期不候。”
谌降别别扭扭地指了指我的左胸,和他心口相对应的位置,我何其聪明,在那刻便明白了他的用意,却装糊涂调戏:“右边吧,左边没位了。”
他急了:“不行。”
是啊,不行。
我也告诉自己,不行。
因为心脏的位置,属于他,独属于他,从第一次见面起。
我喜欢他考试比我高一分的臭屁。
喜欢他骑摩托时匍匐的身线。
喜欢他跟我顶嘴、跟我吵闹,假装跟我势如水火。
喜欢他趁我午睡时偷偷朝我吹气,把我弄醒后贱兮兮的样子。
喜欢他很多很多
“好吧。”
矜月说的没错,我是个口嫌体正直的人,佯装妥协道:“你签吧,如果位子塞得下。”
我将心口的那块布料揪起来,少年低头,在上面无比认真地一笔一划。